东莞西南船用航行灯,青岛海工双色航标灯GPS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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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行灯,根据国际规则规定,根据船舶的大小和长短尺寸,数量上有所不同。长度大于50米的船舶,应安装5只航行灯,分别为前桅灯,后桅灯,后艉灯,左右两盏舷灯。
尾灯:安置在船尾正中的白光灯。在135度的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的灯光,其装置要使灯光从船舶的正后方到每一舷67.5度内显示。桅灯的高度应当尽可能与舷灯保持水平,但不得高出舷灯。
其他情况号灯的使用
船舶航行信号灯分为红白绿三色,垂直设置在主桅杆两侧。用于各种情况下的不同用途,代表一定的意思。船舶信号灯表示船舶所处状态或提供灯语的一类灯具
这些重要标识可以很容易的传递一些重要信息,如,危险标识、故障标识等,以避免大型航道事故。国际助航标准已经制定,规范航标灯的颜色、灯光、位置等信息,以便全球航行者辨识,并能很好的避免航道混乱,以确保船只、人员的安全。
标示航道的水深、横流、水下管 线及架空电缆;预告风情以及指挥狭窄和急弯河段的通行。在开辟航道的水域内均需设置航标。
灯罩设计:灯罩透镜面的设计,通过灯罩,使光源光线平行射出$达到垂直散发角,使中心光源在轴向均匀拉开,产生好的光强和达到聚焦和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