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正规朱墨时序鉴定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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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书鉴定包括笔迹鉴定、印章印文鉴定、印刷文件鉴定、篡改(污损)文件鉴定、文件形成方式鉴定、特种文件鉴定、朱墨时序鉴定、文件材料鉴定、基于痕迹特征的文件形成时间鉴定、基于材料特性的文件形成时间鉴定、文本内容鉴定等。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在诉讼过程中,许多文件证物如收条、协议、合同等需要进行鉴定真伪。与西方国家不同,我国一直存在文字上加盖印文(包括公章或名章印文)后方可生效的传统观念,加盖印文的文书具有法律效力是普遍的认知。因此,正确判定文件物证中朱墨交叉顺序就成为鉴别文件的真实性、确定有无伪造事实的一种手段。
目前,朱墨时序鉴定已纳入文件制作时间鉴定的范畴。实则是将其作为朱墨的相对形成时间对待,按照司法鉴定技术规范国标(GB/T37233-2018)规定其主要的检验方法有:显微法、荧光法、光谱法。不管哪一种方法,都有一定的局限性。其前提是(朱墨)印字要有交叉;且都是在放大的基础上完成的。在不足1mm的交叉部位,没有合适的放大倍率是不能获得佳识别效果的,尤其对于两种相互叠加的同类能够互溶的色料,他们相互交织在一起时将大大增加识别的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