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艺术签名鉴定中心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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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笔迹鉴定去市级及以上的公安机关的刑事鉴定中心,从事笔迹司法鉴定所进行鉴定。一般要求委托人提供检材原件,有的案件调取原件有困难的,可以由鉴定机构派人现场拍照或由出处者签章提供复印件。需要有检材,文书司法鉴定中的检材,是指对文件中的某项内容(如:笔迹、印章、文件)有异议需要鉴定的材料,称为检材。笔迹鉴定,运用笔迹检验的知识,将证据材料的有关笔迹与嫌疑人的笔迹进行对照,作出笔迹是否涂改、伪造或是否同一的结论,以确定作案人及其作案手段。
如果司法鉴定机构违法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则可以向省级司法行政部门投诉。司法行政部门可以对其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从而使得原鉴定结论作废或者司法鉴定结构主动撤销违法的鉴定结论。
观察对比数据分析鉴定技术适用于大部分鉴定,是目前鉴定中使用频率高的鉴定技术,根据观察设备的区别,将观察法分为目测法和显微观察法两种。目测法顾名思义是用肉眼观察,借助自然光的作用,以放大镜为辅助设备,观察检材 签名;显微观察法则是指通过体视显微镜观察检 材的方式。在具体鉴定实践中,目测法多用于字 迹痕迹明显的检材,通过目测观察字迹常规特征, 但对于仿真签名难以肉眼发现,鉴定存在一 定难度,这一情况下可以关注字迹笔画的立 体感以及字体边缘形态特征,初步判断检材是否 为手写。对于检材细节的检查,如笔画交叉位置 等,适合采用显微检查法,可以有效识别出仿真 签名形态、露白、瑕疵等特征,可以鉴定检材签名的形成方式。然后从数据库中分析临近时间签名基本可以判断此签名真伪问题。因此,对于复制签名字迹鉴定,为鉴定实效及鉴定准确性,建议采取此方法进行鉴定。
油墨测试主要通过检测笔迹色料的油墨特性 检验检材的形成方式,常用的用于分析色料成分 的检验方式主要有光谱检验法和色谱检验法两种。 考虑笔迹鉴定需要保持检材材料的完好性,色谱 检验法一般都会对检材材料采取提取,而有破坏 检材的情况,所以以光谱检验技术为佳。光谱检 验在复制签名笔迹鉴定中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结合笔迹色料油墨浓淡程度的不同,在激发光下 表现出不同的转、振能级,绘制出具有明显幅度 的谱图,清晰鉴别出签名中物质成分的相同或不 同。因此,当鉴定人对签名形成方式存疑时,可 以使用文检仪中的光谱成像技术对签名笔画进行 油墨测试,对比检材与样材光谱成像图的差距, 辅助判断检材签名笔迹色料构成。但该方法对文检仪的设备要求高,如使用光谱设备使用成本更 高,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存在一定局限性,鉴定人 可先使用显微观察检验,光谱检验法可作为显微观察的补充方法。
实验样本:默写:主要针对民事案件,当事人已经对案内证据资料的内容非常熟悉的情况下采用;听写:将检材单字拆分后编成其他较为完整的段落,令其听写;抄写(对文化程度低的人适用,此方法应尽量少用,对错别字特征不作提示):将检材单字拆分后编成其他较为完整的段落,并制作成打印稿,令其抄写。
笔迹样本应该具备的条件
1、收集程序合法、方法恰当,收集样本一般应由送检人员或检验人员亲自进行。
2、来源真实,经当事人或本案的利害关系人提供的样本查证属实,由于当事人或本案的利害关系人对鉴定结论有着直接的利害关系,他们为达到自己的目的可能会提供虚假样本,当事人档案材料中有的并不一定是其本人书写,可能有组织填写或他人代写的,需加以甄别。
3、具备与检材的可比性,有的当事人平时书写可能有多种字体,如检材字迹是组合式艺术签名,样本是正常书写笔迹,则样本笔迹缺乏比对条件;数量充分,需尽可能先收集充分的自由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