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详情大图

因工死亡,供养亲属有这些保障

及时发货 交易保障 卖家承担邮费

商品详情

服务简介
因工死亡,供养亲属有这些保障......

谁都无法预料工伤,谁都无法预料死亡。万一不幸真的来临,因工死亡职工的供养亲属是否能从社保层面获得相应的补偿呢?小编今天就聊聊这件事儿。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指哪些人?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8号)规定,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是指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该规定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



该规定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该规定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在哪些情况下,可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规定,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

  (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3)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4)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5)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6)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7)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在哪些情况下停止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规定,领取抚恤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

  (1)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就业或参军的;

  (3)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

  (4)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

  (5)死亡的。

领取抚恤金的人员,在被判刑收监执行期间,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刑满释放仍符合领取抚恤金资格的,按规定的标准享受抚恤金。

下一条:创业故事:夏季适合创业的好项目冰淇淋加盟
佛山市智赢人才派遣服务有限公司为你提供的“因工死亡,供养亲属有这些保障”详细介绍
佛山市智赢人才派遣服务有限公司
主营:社保公积金个税代理,五险一金代理,人事外包,生育险生育津贴
联系卖家 进入商铺

社保公积金代理信息

进店 拨打电话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