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系统组成
我公司提供的CEMS系统是针对污染源烟气,用工业型仪器对其NOX、SO2、O2含量、烟气流量、烟气颗粒物、烟气温度等进行连续测量,CEMS系统由以下四部分组成。
1)烟气成份连续监测系统(SO2、NOx、O2)
2)颗粒物浓度检测系统(粉尘)
3)流量检测系统(温度、压力、流速、湿度)
4)DAS系统(数据采集、处理、传输)
二、双方责任
2.1甲方责任:
●负责分析系统输出的敷设信号线和系统的工作电源线(220VAC 50hz,8000W)到系统柜处;
●负责采样点CEMS系统平台及梯子的建设工作(满足本协议4.4项操作平台及爬梯要求)
●负责烟道CEMS系统的开孔及安装工作(满足本协议4.5项CEMS系统开孔要求);
●负责从取样探头到分析系统柜之间的线缆桥架的铺设;
●负责对乙方所做的技术协议及技术附件进行终确认;
●负责提供反吹气源:压缩空气、无油、无水,0.4-0.7MPa到采样探头处;
●根据技术协议及合同的要求,提供乙方设备安装的条件,组织技术人员参加技术联络会及对购买的设备进行验收,派遣相关人员参加系统的技术培训;
●负责CEMS分析小屋的建设及小屋内照明、采暖工作(满足本协议4.3项分析小屋要求);
●负责CEMS系统的环保联网验收工作;
●负责协助乙方的安装工作。
2.2乙方责任:
●负责所有供应设备的组装、进行现场指导安装及开机调试(限国内);
●提供用在管道上安装采样及所需的设备部件;
●提供分析柜,包括所有的分析仪表所用的电气设备;
●提供校正气储存设备和储存方法的要求;
●负责现场人员的培训工作;
●提供验收所需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