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代办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需要什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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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议
申请条件包括:
a)有相应的机动车维修场地;
b)有必要的设备、设施和技术人员;
c)有健全的机动车维修管理制度;
d)有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
e)机动车维修企业划分为一、二、三类,各类企业的具体条件执行《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 16739,《摩托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8189,《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第18号,2019年修订);
f)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除具备汽车维修经营一类维修经营业务的开业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有与其作业内容相适应的维修车间和设备、设施,并设置明显的指示性标志;
——有完善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包括报告程序、应急指挥以及处置措施等内容;
——有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
——有的安全操作规程
汽车维修企业等级的含义:
根据原交通部的(GB/T 16739.1-3-1997)部颁标准,汽车维修企业共分为三类。
一类:从事汽车大修和总成修理,也可从事汽车维护、小修和专项修理
二类: 从事汽车一、二级维护和汽车小修;
三类: 从事汽车专项修理和维护,主要如车身,涂漆,装饰座垫,水箱,轮胎,曲轴修磨,镗缸,电气等专项维修;通过对以上三类划分就大致明白他们应具有的技术人员、组织管理及设施设备、经营规模等情况。
1、业户如何查询自己是否备案成功?备案成功后是否有纸质凭证?备案成功后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业户备案成功后系统自动向负责人预留发送备案编号,同时将会在“天津市汽车电子健康档案信息服务网”进行公示,备案编号是您备案成功后备案机关发放的凭证,请妥善保存,备案不设置有效期限,为长期有效。如不再经营机动车维修业务需提前30天办理备案注销业务。
2、备案材料中关于经营场地、停车场面积、土地使用权及产权等需要上传哪些相关材料?
根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十二条,如果经营场地为自有房产只需上传产权证或;如果是企业租赁的经营场地需上传①产权证或、②场地明或租赁合同;加盖公章。
3、备案材料中维修管理制度都包括什么?
根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十二条,《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 16739),维修管理制度包括: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及配件管理制度。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 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