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写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程序文件时应注意:程序文件要符合组织业务运作的实际,并具有可操作性;可检查性。实施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有效性的验证。程序文件主要体现可检查性,必要时附相应的控制标准; 在正式编写程序文件之前,组织应根据标准的要求、风险评估的结果及组织的实际对程序文件的数量及其控制要点进行策划,确保每个程序之间要有必要的衔接,避免相同的内容在不同的程序之间有较大的重复;另外,在能够实现安全控制的前提下,程序文件数量和每个程序的篇幅越少越好; 程序文件应得到本活动相关部门负责人同意和接受,经过审批,注明修订情况和有效期。
确立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范围和体系环境所需的过程; 战略性和组织化的信息安全管理环境; 组织的信息安全风险管理方法; 信息安全风险评价标准以及所要求的程度; 信息资产识别的范围。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也可能在其他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的控制范围内。
ISO/IEC 20000-2推荐服务管理者采用一致的术语和统一的方法进行服务管理,这可以为改进服务交付基础,并有助于服务提供者建立一个服务管理框架。ISO/IEC 20000-2为审核人员提供指南,并可为组织规划服务的改进提供帮助,以便组织通过ISO/IEC 20000-1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