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能效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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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议
大部分在欧洲市场销售的电子产品都被强制性的要求符合欧洲能效标签。家用电器的能耗水平将会影响公众选择,从而督促生产者采取措施降低能耗,于是促使生产商积极申请欧洲能效标签认证。
检测标准:
EC 244/2009:2009-3-18
DIRECTIVE 98/11/EC
指令:98/11/EC
欧盟理事会在1998年发布了家用电光源能源标识指令98/11/EC。该指令适用于直接电源供电的家用电光源(包括灯丝和紧凑型荧光灯)、家用荧光灯(包括管形荧光灯和非紧凑型荧光灯)以及包括明确注明不是家用的产品。指令采用的协调标准为EN 50285:1999《家用电灯的能源效率的测量方法》。
指令98/11/EC,实施理事会指令92/75/EEC中的家用灯具能源标签
EN 50285-1999 房屋使用的电灯的能量效率.测量方法
能源效率标签上还应标出:
光源的能效等级(该数据需在标签、卡片及邮购时标明);
根据协调标准规定的测试程序得出的光源的发光强度(lm)(该数据需在标签、卡片及邮购时标明);
根据协调标准规定的测试程序得出的光源的输入功率(W)(该数据需在标签、卡片及邮购时标明);
根据协调标准规定的测试程序得出的光源的平均额定使用寿命,当在产品的包装盒上有关光源的寿命信息时,光源的平均额定使用寿命可省略(该数据需在标签、卡片及邮购时标)。
除了标明能源消耗量外,每种家用电器按能源效率水平的高低采用A~G七级分级标识,A级能源,G级能源效率低。 7个等级分别以条形形式排列于标签上,A位于上端、短、表示耗能量少,G排下端、长、表示耗能量多。 7个等级分别用7种不同的色彩表示,A级(绿色)表示产品属于绿色环保型产品,G级(红色)表明产品属于红色危险型产品,B~F级颜色介于二者之间,用不同的颜色表示不同等级的能耗,能直观形象的显示能量消耗水平和能源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