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汽配清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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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永诚进口报关 李主管
TEL:一三一四三一三八零六零 :一二九四二六零一八三
您的机械进口贴心顾问
1、货主委托:确认委托事项
2、报价:当货主预委托我公司为其进口货办理代运业务后,我们要根据货类、货量、货物流向、运输方式等核算出费用标准。
3、接受委托:对于比较大的业务或长期的业务,好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对于比较小的业务用传真确认即可。
4、索要单据:业务谈妥后,我们要及时的向货主索要报关报验等所需全部单据,提单、发票、装箱单、合同、报关报验委托书是基本的单据,根据海关、商检对不同货物的监管要求,还需要货主提供如:包装证明、许可证、原产地证、重量证明、品质证明、免税证明、机电证明、信用证付款凭单、进口代理协议等等。
5、换单:到船公司或其代理处换取提货单。
滞报金:
(1)征收时间: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第15日开始,至报关单
位向海关申报货物进口手续之日止。转关运输货物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第15日开始或货物运抵指运地之日起第15日开始,至报关单位向海关申报货物进口手续之日止。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第14日是法定节假日的,顺延计算。
(2)计算:滞报金按日计算,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申报之日亦计算在内。日征收额为进口货物到岸价格的0.5‰。
(3)滞报金的征免范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免于征收滞报金:
A、收货人或其代理人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超过3个月未向
海关申报,海关将依法变卖处理。
B、收货人或其代理人经海关批准,向海关提供担保,先提取货物
并在担保期限内补办申报手续的。
C、海关扣留的进口货物在被扣留期间。
D、因特殊情况,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报关,其原因不在收货人或其
代理人的,经向海关提出申请,经海关审查认可的,可不按滞报论
处或减收滞报金
华永诚进出口.中国(东莞)有限公司
报关代理: 李主管
咨询热线: 一三一四三一三八零六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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