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建造师培训丹阳二级建造师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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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议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项目总承包及施工管理技术人员素质,规范施工管理行为,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14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2003年2月27日规定:“取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核准,由注册建造师代替,并设立过渡期”。设立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负责。
报名条件
(一)凡遵纪守法,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的人员,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二)符合上述(一)的报名条件,具有工程(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的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免试部分科目:
1、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只参加《工程管理与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
2、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考试科目: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分综合考试和考试,综合考试包括《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这两个科目为各考生统考科目。
考试为《工程管理与实务》一个科目,该科目分为6个,即: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考生在报名时根据工作需要和自身条件选择一个进行考试。
法规及相关知识
证书颁发:
考试合格者,获得人事部统一印制,江苏人事厅、建设厅联合用印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经注册后,颁发《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
联系电话: (同号)
咨询:2416338913 恽老师
镇江校:大市口中山东路98号永康大厦5楼西府教育
丹阳校:南环路88号金阳大厦6楼星辰教育(汽车南站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