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公司代表处注册,设立新加坡公司办事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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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公司代表处注册,设立新加坡公司办事处要求
新加坡国际企业发展局是新加坡管理和办理注册国外各级Z府代表处的主管机关。
设立新加坡公司代表处条件:
1、须得到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的许可;
2、从事制造业、贸易、后勤以及与贸易相关的服务领域的公司,需向新加坡国际企业发展局(international enterprise singapore,以下简称ies)提 出申请;其他行业分别向新加坡相关Z府部门提出申请,如银行、财务和保/险均需向新加坡金R管理局提出申请;
3、代表处只可从事贸易促进和联络工作,不可开展任何形式的经营活动;
4、填写申请表格(英文),申请表需由公司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表格可以向ies 申领,也可向ies驻华机构申领;
5、需提交经公证的代表处母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过去三年母公司的年度报告和审计报表复印件;
6、代表处有效期为一年,在有效期的前4 周可以提交申请办理延期,但原则上代表处设立时间不能超过3 年。3 年之后,母公司可以将代表处升格为分公 司或其他形式的公司;
7、代表处代表可以由母公司派驻,也可聘请新加坡公民。代表处的人数由ies 审定;
8、Z府注册费每年200新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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