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事务委托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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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议
委托人中国航天科工六院情报信息研究中心今委托被委托人深圳市汉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就 慧办公智慧移动办公平台 事项向 中国 代为办理:
备 案:□计算机软件登记 □普通版权备案 □海关备案
□计算机软件产品登记 □植物新品种名称登记 □注册公司 □其他
经双方约定条件如下:
1、被委托人须恪守职责完成被委托事项或代理人完成。
2、被委托人就被委托代办事项内容负有保密责任,如果泄密则应给予相关的赔偿。
3、委托人就被委托人以电话或邮件通知的任何事项,如未依所定期限答复或履行、致延误法定时效者,被委托人亦不负责任。
4、委托人住所如有迁移,应立即通知被委托人更改档案住所,否则如发生前条事件,被委托人亦不负责任。
5、委托人如迳自撤回委托代办事项或未经被委托人同意而终止或解除本合同,所约定费用应如数照付。
6、约定费用:人民币4000元(肆仟元整)
(此费用为包含发票费用)
付款方式:□现金 □支票 □汇款。
付款账户明细:
公司名称 深圳市汉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
银行账号 7559 3131 1210 802
7、备注: ① 加急五个工作日(以版权中心收到申请资料为准开始计算)
②合同签订起,委托人需要在两个工作日内支付费用4000元
(备注:以上备注的内容须在一式二份合同上同时填写相同内容,并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手机 电邮
甲 方 李娜 无 无 158 4811 3850 无
委 托 人: 被 委 托人:深圳市汉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承 办 人:姜学敏
联系方式: 流程部电话:
传 真: 传 真:
年 月 日 2018年 4月 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