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项目申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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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有性
专有性也称"占性",所谓专有性是指权人对其发明创造所享有的占性的制造、使用、销售和进出口的。也就是说,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权人许可不得进行为生产、经营目的的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和进出口其产品,使用其方法,或者未经权人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的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和进出口依照其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否则,就是侵犯权。
地域性
根据《巴黎公约》规定的立原则,权的地域性特点,是指一个国家依照其本国法授予的权,仅在该国法律管辖的范内有效,对其他国家没有任何约束力,外国对其不承担保护的义务,对其一项发明创造只在中国取得权,那么权人只在中国享有权或占权。如果有人在其他国家和地区生产、使用或销售该发明创造,则不属于侵权行为。搞清楚权的地域性特点是很有意义的,这样,中国的单位或个人如果研制出有国际市场前景的发明创造,就不仅仅是及时申请国内的事情,而且还应不失时机地在拥有良好的市场前景的其他国家和地区申请,否则国外的市场就得不到保护。 时间性:所谓时间性,是指权人对其发明创造所有拥有得法律赋予得专有权只在法律规定得时间内有效,期限届满后,权人对其发明创造就不再享有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和进口得专有权。至此,原来受法律保护得发明创造就成了社会的公共财富,任何单位或个人都可以无偿使用。
期限性
各国法都有明确的规定,对发明权的保护期限自申请日起计算一般在10-20年不等;对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权的期限,大部分国家规定为5-10年,中国现行法规定的发明、实用新型以及外观设计的保护期限自申请日起分别为20年、10年、10年。
无形性
权是无形的,不少人往往把权的这一特点视为其保护对象--权保护的技术,其实无形性是权本身。否则如对商标来讲,其对象是图案,显然不是无形的。
一般而言,发明是受认可、价值、稳定性的一种技术,但发明审核时间较长。
相比于发明,实用新型创造性和技术水平较低,但实用价值大、审批简便快捷、收费标准降低、抗风险能力强。
外观与其他两个不同,它保护的不是技术方案,而是产品的外观样式。
申请的审批程序主要包括受理、初步审查和授权三个阶段。
授权:
申请人在接到授予权通知书之后,需要办理登记手续。申请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登记费、授权当年的年费、公告印刷费,同时还应当缴纳证书。申请人在办理登记手续之后即可获得证书。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申请经初步审查以及发明申请经实质审查未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审查员作出授权通知,申请进入授权登记准备。
经对授权文本的法律效力和完整性进行复核,对申请的著录项目进行校对、修改后,局发出授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
申请人接到通知书后应当在2个月之内按照通知的要求办理登记手续并缴纳规定的费用,按期办理登记手续。
局将授予权,颁发证书,在登记簿上记录,并在2个月后于公报上公告;
未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取得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