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安赛蜜厂家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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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规定,安赛蜜在水果及其制品中仅允许用于果酱及蜜饯凉果类(蜜饯类),大允许使用量为0.3g/kg。
在工业和化工领域,安赛蜜的具体应用相对较少被提及,但可能作为某些化学反应的原料或中间体使用。例如,在某些合成过程中,安赛蜜可能作为反应物或催化剂的组成部分。
目前,安赛蜜在纺织行业的应用并不普遍,且没有明确的用途和用法用量信息。因此,无法提供关于安赛蜜在纺织行业中的具体用途和用法用量的详细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