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S下“反”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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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S下“反”误区
自从2016年10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以来,有关经合组织(OECD)《统一报告标准》(CRS)的讨论就成为中国财富管理市场的热点话题,媒体报道、解读,可谓是沸沸扬扬。
CRS是经济化的必然产物,其实质属于跨国之间的税收情报交换制度,即通过跨国之间的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打击纳税人通过在别国藏匿资产和收入以逃避本国税收的行为。笔者结合自身在欧洲实际从事国际税收信息交换的相关执业经验,归纳总结了对CRS下“反”的常见误区。
误区二:企业账户余额小于25万美元都不会被申报
误区三:个人账户余额100万美元以上的才会被尽职调查和申报
误区四:房产、古董字画和珠宝等非金融资产不需要申报
误区五:CRS实施以后,设立离岸信托没有任何意义
误区六:既然CRS是申报“非居民”的信息,那把钱存在中国境内“安全”
误区七:美国不是CRS参与国,所以把钱放在美国“安全”
误区九:投资移民获得小国护照和税收居民身份就可以规避CRS
误区十:102个CRS参与国之间都会进行CRS下的账户信息自动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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