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详情大图

宝山区宝山代写遗产文书上海石油化工交易律师

及时发货 交易保障 卖家承担邮费

商品详情

王宏伟与李学兵、李学农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2018)鄂0691民初1776号
  原告王宏伟与被告李学兵、李学农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7月10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了审理。
  原告王宏伟的诉讼请求为安图县金盾小区正园物业有限公司与李石朝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王锟辩称,被继承人王维堂位于长春市滨河新村东409栋房屋系王维堂与前妻王鉴冰夫妻共同财产。该房屋以王维堂与王鉴冰合计80年的工龄参与房改,王维堂在争议房屋中的份额,高某有权继承相应份额,王鉴冰在该房屋的份额,高某无权要求继承。高某以争议房屋在房改过程中补交购房差价款和办理房屋产权手续是在其与王维堂婚后发生为由,主张争议房屋为其与王维堂夫妻共同财产的说法不能成立。房改房的销售对象是有限制的,只能是承住用成套公有住房的居民和符合分配住房条件的职工。参加房改的主体为王维堂与王鉴冰,是该房改房的合法所有权人。王维堂1998年9月29日补交房改房差价款5530元系用王维堂婚前个人存款缴纳的,因为当时高某每月仅几百元的退休收入,不足以支付房改房差价款。且补交房改差价款和办理房改房产权证都是王维堂和王鉴冰参加房改过程的延续,上述行为不能改变争议房系王维堂与王鉴冰夫妻共同财产的事实。而且对于王维堂的存款、丧葬费、抚恤金等我方保留诉讼权利。:1.请求判令被告李学兵、李学农偿还借款本金300万元,并从2013年10月24日起计算至借款实际付清之日止,以300万元为基数,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标准四倍向原告支付利息;2.本案诉讼费、律师代理费由二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2013年10月24日,因经营周转需要,被告李学兵、李学农共同向原告借款300万元,并订立《借款合同》,同日原告通过工行向被告李学兵账户转款300万元。该《借款合同》约定:借款人民币300万元,借款期限为15天,约定利率为人民银行规定的同类贷款利率4倍。同时约定,甲方未按期还本付息导致诉讼的应当承担乙方为此支付的所有费用,并约定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在襄阳高新区人民法院起诉等具体内容。借款到期后,二被告未借款本息,原告故诉至法院,请求判如所请。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原、被告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原、被告共同确认:截止2018年8月2日,被告李学兵、李学农尚欠原告王宏伟借款300万元及利息288万元,共计588万元。原告王宏伟认可被告李学兵、李学农偿还其借款本息450万元。剩余138万元利息及其他诉讼请求,原告王宏伟自愿放弃。
  二、被告李学兵、李学农于2018年8月31日之前偿还原告王宏伟50万元。剩余借款本息400万元,被告李学兵、李学农于2019年8月31日之前付清,并应同时支付自2018年8月3日起,以300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计算至付清之日止的利息。若被告李学兵、李学农未按上述任何一期付款,原告王宏伟有权对上述450万元的债权申请强制执行。
  三、案件受理费30800元,减半收取为15400元,由被告李学兵、李学农负担。于2019年8月3日前支付给原告王宏伟。
  上述协议,本院已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百五十一条的规定,于2018年8月9日审查确认,并经各方当事人、审判员、书记员在本调解协议上签字,已发生法律效力。应当事人的请求,本院制作此调解书。当事人拒收调解书的,不影响调解协议的效力。一方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可持本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审判员  陈爱军
二〇一八年八月九日
书记员  XX瑶 分享到:0 关注法宝动态: 声明
©北大法宝:()提供法律信息、法学知识和法律软件领域各类解决方案,是全国目前数据丰富、功能强、更新快、用户多的综合法律信息平台。 北大法宝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资料,正式引用法规条文时请与标准文本核对。

欢迎查看所有产品和服务。法宝快讯:如何快速找到您需要的检索结果? 法宝V5有何新特色?

法宝联想 同案由重要案例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昆明办事处与昆明新人人海鲜酒楼有限责任公司、昆明新人人金实酒楼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 国家开发银行与沈阳高压开关有限责任公司、新东北电气(沈阳)高压开关有限公司、新东北电气(沈阳)高压隔离开关有限公司、沈阳北富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撤销权纠纷案 中国农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诉中国轻工业原材料总公司信托贷款担保合同纠纷上诉案 光大银行北京营业部与仟村百货购物中心、仟村科工贸开发公司公证债权文书执行案 郭忠连诉青岛市卫生局、青岛市东部医院借款合同纠纷案 东方公司南宁办事处诉舞阳神公司等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 何荣兰诉海科公司等清偿债务纠纷案 李文通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并隐匿财产被搜查案 常州新区工行诉康美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 相关审判参考 第五节 民间借贷合同效力的认定标准 第六节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裁判标准 节 借款合同的效力认定标准 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裁判标准 第四节 民间借贷违约责任的处理标准 节 民间借贷的概念和特点 节 一般借款合同的效力认定标准 第七章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裁判标准 一、关于金融机构违反《商业银行法》规定签订借款合同效力的认定 一、借款合同解除的一般条件 相关论文 指导性案例参照情况的实证分析 第三人基于委托付款作出债务清偿承诺不构成债务加入 《李晓玲、李鹏裕申请执行厦门海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洋实业总公司执行复议案》的理解与参照 保理案件审理中的法律问题和司法对策 审判监督程序下民刑交叉问题的再审视 借贷合同加速到期条款的破产法审视 公序良俗原则的司法乱象与本相 执行中对案外人租赁权的处理 金融检察工作面临的问题与强化措施 担保公司对被执行人债券资金的监管权不得排除强制执行
上诉人徐某1因与被上诉人徐某2、被上诉人徐某3继承纠纷一案,不服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2016)晋0502民初158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8年7月24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徐某1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司某、被上诉人徐某2到庭参加诉讼,被上诉人徐某3经合法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依法进行了缺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耿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对本案争议房屋依法审查,依法判决,按照法律规定,保护我方作为继承人应得的份额。以审判为中心的认识误区与实践难点

下一条:304L不锈钢板
上海浩锦律师事务所为你提供的“宝山区宝山代写遗产文书上海石油化工交易律师”详细介绍
上海浩锦律师事务所
主营:上海律师,宝山律师,房产律师
联系卖家 进入商铺

遗产律师信息

进店 拨打电话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