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佳迅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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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免征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增值税;
2.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对科普单位的门票收入,以及县级及以上党政部门和科协开展科普活动的门票收入免征增值税;
按照本通知规定应予免征的增值税,凡在接到本通知以前已经征收入库的,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税款或者办理税款退库。纳税人如果已向购买方开具了增值税发票,应将发票追回后方可申请办理免税。凡发票无法追回的,一律照章征收增值税。
相关规定-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 开具发票后,需开红字发票的,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