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办理出口韩国原产地证_中韩FTA优惠原产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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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办理出口韩国原产地证_中韩FTA优惠原产地证
中韩FTA原产地证是于2015年的12月20日正式生效并实施次降税,并于2016年1月1日将实施第二次降税。而自2005年12月20日起,凡是货物出口至韩国的出口企业均可向中国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请签发中韩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且只要是出口商在货物出口韩国时向进口国海关出示由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所办理的韩国原产地证,其所随附原产地证书的出口货物将按照自贸协定可在韩国享受优惠关税待遇。韩国原产地证具体概况:
韩国原产地证,简称中韩产地证,英文名为:CERTIFICATE OF ORIGIN FORM FOR CHINA-KOREA FTA,是中国出口到韩国需要办理的原产地证之一。《中国—韩国原产地证明书》的签发,限于已公布的《货物贸易协定》项下给予关税优惠的产品,这些产品符合《中国—韩国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面向韩国、非洲等地区出口冻带鱼、冻罗非鱼等产品,由于对自贸区优惠原产地政策不了解且贸易方未要求等原因,此前从未申领过原产地证。东兴检验检疫局在开展自贸区优惠原产地政策宣传、帮扶活动时了解到这一情况后,主动帮助该企业抓住中韩自贸区减免关税、取消贸易限额等政策机遇,降低运营成本,扩大产品出口。此次出口韩国的冻带鱼货值14.4万美元,凭借东兴检验检疫局签发的中韩原产地证,将可享受韩方关税优惠5760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