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容城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许可证办理化妆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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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议
委托检验协议书
委托单位:###卫生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被委托单位:###市###市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对其生产的“##牌抽取式面巾纸”,按GB15979-2002标准进行微生物检验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严格按照《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组织生产。
二、甲方按照产品生产批次逐批进行送检。
三、乙方负责承担甲方送检产品的微生物指标检验任务,检验项目为:细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真菌菌落总数、致病性化脓菌(绿脓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和溶血性链球菌),且如期提交检验报告,并对样品检验结果负责。
四、甲方负责乙方检验所需费用,乙方依照《河北省卫生防疫、卫生监督检验收费标准》收取费用。
五、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委托单位:(盖章) 被委托单位:(盖章)
###卫生用品有限公司 ###市###市检测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净化车间:按控制区、洁净区严格分区设计,室内环境、用具采用无脱尘、易清洗、消毒的材料,通过物理过滤除尘、定向通风使室内微小气候达到相应洁净度的生产车间。
10万级洁净度净化车间:生产过程中室内环境应达到以下要求:温度18℃-28℃,相对湿度45%-65%,进风口风速≥0.25米/秒,室内外压差≥4.9帕,空气中≥0.5μm尘埃粒子数≤3,500,000个/立方米,≥5μm尘埃粒子数≤20,000个/立方米,空气细菌菌落总数≤500cfu/立方米,物体表面细菌菌落总数≤10cfu/皿。
消字号纯化水:通过蒸馏法、离子交换法、反渗透法或其他适宜的方法制得的符合《人民共和国药典》二部中“纯化水”项下规定,且不含任何添加剂的水。
消字号相关法律法规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规定》(卫监督发〔2009〕110号)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2009年版)》(卫监督发〔2009〕53号)
《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2014年版)》(国卫监督发〔2014〕36号)
《利用新材料、新工艺技术和新杀菌原理生产消毒剂和消毒器械的判定依据》(国卫通〔2013〕9号)
消字号是否需要净化车间:对生产车间有净化要求的具体情况:
隐形眼镜护理用品生产(包装除外)、分装应在10万级空气洁净度以上净化车间进行。
皮肤粘膜消毒剂(用于洗手的皮肤消毒剂除外)、皮肤粘膜抗(抑)菌制剂(用于洗手的抗(抑)菌制剂除外)等产品配料、混料、分装工序应在30万级空气洁净度以上净化车间进行。
净化车间应符合《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50073)的要求。
消毒产品生产工艺流程图
按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依先后顺序分别描绘每道工艺的操作过程,标明每种原料及加入顺序,注明每道工艺的时间、温度等参数。申报多个产品生产的应分别描述每个产品的工艺。
生产工艺的每道工艺用方框图表示,上、下工序用直线箭头联接,时间、温度等参数标注在方框图或直线的上方(面)。
生产工艺图中应有成品检验步骤。
消毒剂、抗(抑)菌制剂、湿巾、卫生湿巾等产品应标注原料配比。消毒器械应标注消毒因子。
消毒产品申请消字号
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清单
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清单应以下面表格的形式将申请产品所用的生产和检验设设备一一列出。
××××单位生产设备清单
设备编号 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用途 制造商
×××× 单位检验设备清单
设备编号 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用途 制造商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生产车间环境:
有净化要求的生产车间:检测净化车间的温度、相对湿度、进风口风速、室内外压差、空气中≥0.5μm和≥5μm尘埃粒子数,车间空气、工作台表面细菌菌落总数,工人手表面细菌菌落总数和致病菌。
无净化要求的生产车间:检测生产车间工作台表面、车间空气细菌菌落总数,工人手表面细菌菌落总数和致病菌。
消毒剂生产企业办理消字号需要的检验项目:
有净化要求的生产车间:检测净化车间的温度、相对湿度、进风口风速、室内外压差、空气中≥0.5μm和≥5μm尘埃粒子数,工作台表面细菌菌落总数。
紫外线灯辐射强度:采用紫外线进行车间空气消毒的生产企业。
生产用水:灭菌剂、皮肤粘膜消毒剂的生产用水按照《人民共和国药典》二部纯化水检测全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