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侵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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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华为终端有限公司
被告: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华为终端有限公司认为自己的专利被侵权,将三星)等被告起诉到泉州中院,索赔8000万元。
2016年5月25日,华为对外宣布在中国和美国同时对韩国三星公司提起知识产权诉讼。华为在诉讼中要求三星就其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对华为进行赔偿,这些知识产权包括涉及通信技术的值专利和三星手机使用的软件。华为认为其有权获得合理赔偿。
华为终端公司称,2010年年初,公司就“一种可应用于终端组件显示的处理方法和用户设备”的技术方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该申请于2011年6月5日被授予发明专利权,专利号为ZL2.0。该专利目前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
华为终端公司称,经过分析,该公司发现三星的这些手机的技术特征与ZL2.0号发明专利权中的权利要求(合计8项)的所有技术特征一一对应。经过进一步深入调查分析,认为5被告共有16款产品涉嫌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