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知!深圳公司股权变更所需资料和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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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司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流程及所需资料?深圳公司如何变更股权需要什么资料?深圳公司股权转让变更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在深圳每天平均大概有1500家企业进行变更,有的是变更法人、有的是变更股权、有的是变更公司名称、有的进行公司章程备案等,所以您在深圳变更公司的时候一定要知道需要哪些资料及基本流程,这样您就不会跑冤枉路,做到心里有数。今天精益求精小编就简单讲一下公司股权变更流程。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3.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公章)(原件1份);
4.股权转让协议,划转股权的提交有权审批部门的划转文件(原件1份)【见说明】;
5.向原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的,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1份,自然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提交经公证的股权转让协议的可免核对原件),单位资格证明加盖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股东为深圳市商事主体的可以免提交主体资格证明);
6.因股权转让而变更为一人(自然人)资有限公司的,应提交一人有限公司承诺书。
说明: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的,提交以下材料:
1、股东之间相互转让股权的,提交转让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2.股东向原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能够提交全体股东签名的股东会决议的,收取全体股东签名的股东会决议和股权转让协议。
3. 股东向原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无法提交全体股东签名的股东会决议的,需提交股权转让协议及以下材料:
(1)股东就其股权转让事项征求其他股东同意的书面通知(即"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以及公司出具的确认其他股东已接到该通知的承诺书;
(2)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转让的证明文件,
包括:其他股东同意转让的书面回复;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提交公司出具的"视为该股东同意转让"的书面证明;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且不购买该转让股权的,提交公司出具的"视为该股东同意转让"的书面证明;"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的内容应当包括征求是否同意转让的事项和是否放弃购买权的事项。
"其他股东同意转让的书面回复"和"视为该股东同意转让"的书面证明的内容应当包括同意转让的事项和放弃购买权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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