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办理申请经营水路运输业务需要基本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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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经营水路运输业务,除个人申请经营内河普通货物运输业务外,申请人应
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企业法人资格。
(二)有明确的经营范围,包括经营区域和业务种类。经营水路旅客班轮运输业 务的
,还应当有班期、班次以及拟停靠的码头安排等可行的航线营运计划。
(三)有符合本规定要求的船舶,且自有船舶运力应当符合附件 1 的要求。
(四)有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海务、机务管理人员。
(五)有符合本规定要求的与其直接订立劳动合同的船员。
(六)有健全的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设置制度、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安 全监
督检查制度、事故应急处置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等安全管理制度。
需要提交的材料:
1,所在地的市、县级管理部门初步审查意见,可行性分析报告 3,
公司章程、股东投资协议的复印件
4,股东会决议,主要投资人的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明复印件 5,
海务、机务管理人员配备情况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