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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阶段
发明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发明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有附图的,应当提交说明书附图)、要求书、摘要(必要时应当有摘要附图)。
委托代理机构的,应提交委托书。
申请费用减缓的,应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及相应的文件。



2.审查阶段
(1)初步审查:
局收到发明申请后,需经初步审查。在初步审查合格之后,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即行公布。局也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初步审查主要核查①申请文件是否齐备;②形式上是否符合标准;③费用是否缴纳。在初步审查中,局会针对以上事项发出补正通知书,由申请人进行补正。
(2)实质审查
发明申请公开之后,局在收到申请人的实质审查请求的情况下,启动实质审查。审查员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在通知书对发明申请的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等做出评价,并且指出申请文件中的实质缺陷。申请人答复审查意见,必要时修改申请文件。
如果申请人的答复克服了审查意见,审查员会发出授予权通知书。
如果申请人的答复没有克服审查意见,审查员会再次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或者发出驳回通知书。
(3)授权
申请人在接到授予权通知书之后,需要办理登记手续。申请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登记费、授权当年的年费、公告印刷费,同时还应当缴纳证书。申请人在办理登记手续之后即可获得证书。
发明的申请流程大致如下图所示:


发明申请流程
发明申请流程

专有性
专有性也称"占性",所谓专有性是指权人对其发明创造所享有的占性的制造、使用、销售和进出口的。也就是说,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权人许可不得进行为生产、经营目的的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和进出口其产品,使用其方法,或者未经权人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的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和进出口依照其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否则,就是侵犯权。
地域性
根据《巴黎公约》规定的立原则,权的地域性特点,是指一个国家依照其本国法授予的权,仅在该国法律管辖的范内有效,对其他国家没有任何约束力,外国对其不承担保护的义务,对其一项发明创造只在中国取得权,那么权人只在中国享有权或占权。如果有人在其他国家和地区生产、使用或销售该发明创造,则不属于侵权行为。搞清楚权的地域性特点是很有意义的,这样,中国的单位或个人如果研制出有国际市场前景的发明创造,就不仅仅是及时申请国内的事情,而且还应不失时机地在拥有良好的市场前景的其他国家和地区申请,否则国外的市场就得不到保护。 时间性:所谓时间性,是指权人对其发明创造所有拥有得法律赋予得专有权只在法律规定得时间内有效,期限届满后,权人对其发明创造就不再享有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和进口得专有权。至此,原来受法律保护得发明创造就成了社会的公共财富,任何单位或个人都可以无偿使用。
期限性
各国法都有明确的规定,对发明权的保护期限自申请日起计算一般在10-20年不等;对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权的期限,大部分国家规定为5-10年,中国现行法规定的发明、实用新型以及外观设计的保护期限自申请日起分别为20年、10年、10年。
无形性
权是无形的,不少人往往把权的这一特点视为其保护对象--权保护的技术,其实无形性是权本身。否则如对商标来讲,其对象是图案,显然不是无形的。

这里我们要问什么是发明?


多数国家的法没有给发明下定义,至于学者对发明的定义则是众说纷纭。了解和分析各国法对发明的规定,可以认为,发明是发明人运用自然规律而提出解决某一特定问题的技术方案。所以中国法实施细则中指出“法所称的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和发明申请
实用新型和发明都需要撰写好说明书,连同的申请书一同向国家局提交。由于法规定发明是在申请的说明书公开后才进行实质审查,提交提前公开声明是为了尽快进入实质审查,以缩短申请的周期。所以发明还需要提交《请求提前公开声明》和《实质审查请求书》两份文件。
1、实用新型提交申请后,一个星期左右可以拿到《受理通知书》;六个月左右局发出《授予实用新型权通知书》及《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缴纳登记费及年费后,两个月左右发证。
2、发明提交申请后,一个星期左右可以拿到《受理通知书》;
提交申请后,进行初步审查阶段,审查合格,按照提前公开声明公开所申请的说明书,即进入实质审查阶段;实审合格即发出《授予发明权通知书》及《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及时缴纳费用后,两个月左右即发证。发明申请流程需要三年左右。
以上三种如个人申请(于中国大陆的个人),可以一同提交一份《费用减缓申请书》,请求减缓申请费用及次年费。

权的终止
权的终止根据其终止的原因可分为:(1)期限届满终止:发明权自申请日起算维持20年,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权自申请日起算维持满10年,依法终止;(2)未缴费终止:局将发出缴费通知书,通知申请人缴纳年费及滞纳金后,申请人仍未缴纳或缴足年费及滞纳金的,权自上一年度期满之日起终止。

初步审查主要核查
①请文件是否齐备;
②形式上是否符合标准;
③费用是否缴纳。
在初步审查中,局会针对以上事项发出补正通知书,由申请人进行补正。
对于发明而言,初步审查阶段为形式审查,如果形式审查合格,则会发出初审合格通知书;
如果形式审查不能通过,则会发出补正书,要求补正;
针对补正或者审查意见通知书,申请人需要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答复。
这个阶段对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而言,则是初审合格,可以予以发放授权通知书阶段;
若审查不合格,则会发出补正通知书(审查员认为有授权前景)或者审查通知书(审查员认为授权前景不明朗),申请人进行补正或者答复后,审查员如果认为不符合要求,则会予以驳回,申请审批流程至此结束;
如果审查认为补正或答复后符合授权要求,则下发授权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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