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幼儿园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房屋抗震鉴定收费标准出具认可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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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幼儿园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房屋抗震鉴定收费标准出具认可报告,幼儿园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筑抗震鉴定 :对于原设计未考虑抗震设防要求或规定的抗震设防要求已经提高的建筑,特别是提高了抗震设防类别的中小学校舍和医院建筑,需重新核查抗震措施、验算抗震能力,对建筑的整体抗震性能进行鉴定,并提出处理意见。对于经过改造但改造设计未考虑现行的抗震设防要求的建筑、或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的建筑,需重新核查抗震措施、验算抗震能力,对建筑的整体抗震性能进行鉴定。房屋抗震未达到抗震等级标准的房屋应当对房屋进行加固地基以及房屋主体结构达到教育局验收的一个标准
按《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的规定,中小学的教学用房、学生宿舍和食堂,抗震设防类别不应低于设防类(乙类)。
抗震验算时,应不低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确定其地震作用。
校舍的后续使用年限
现有校舍应根据实际需要和可能,按下列规定选择后续使用年限:
1)在20世纪70年代及以前建造经耐久性鉴定可继续使用的现有校舍,其后续使用年限不应少于30年;在20世纪80年代建造的现有校舍,宜采用40年或更长,且不得少于30年。
2)在20世纪90年代建造的现有校舍,后续使用年限不宜少于40年。
3)在2001年以后建造的现有校舍,后续使用年限宜采用50年。
4)后续使用年限30年的校舍简称A类校舍;后续使用年限40年的校舍简称B类;后续使用年限50年的校舍简称C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