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港无船承运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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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船承运人资质备案如何办理?
无船承运人申请所需材料:
1、申请书;
2、可行性分析报告(着,我司可以提供有力的帮助);
3、企业商业登记文件(须由企业有登记机关确认或证明该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公证文书);
4、提单格式样本(我司可提供有力帮助);
5、联络机构说明书,联络机构名称、住所、联系方式及联系人;委托书副本或复印件;委托人与联络机构的协议副本;(针对境外公司在大陆申请无船承运人备案)
6、联络机构工商登记文件复印件;
7、无船承运业务金已交存的银行凭证复印件(80万责任金),或者责任保险单;
8、如是子公司申请,需提供母公司的企业商业登记文件(须由企业登记机关确认或证明该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公证文书);母公司的《无船承远业务经营资格登记证》复印件;母公司确定该分支机构经营范围确认文件。
"无船承运人证变成备案?无船承运人如何备案呢?”
相信大家都看到了相关的信息,就是无船承运人资格证书变成了备案制度。小编了解到,无船承运人取消审批后,改为备案,相关备案工作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实施。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使用部级水路运输建设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统办理备案等相关业务,如使用各自系统办理,与部级系统实现数据对接。交通运输部、上海市交通已签发的《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登记证》废止。现有的无船承运人证书暂时可以继续使用。
无船承运人备案要求:
企业营业执照的“行业”和“主营业务”需要与海运相关,并且经营范围需要包含有“无船承运”或“无船承运业务”的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