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直辖食品许可证办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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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农业部、质检总局、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5部门在食品安全的监管上,以分段管理为主,品种管理为辅
新法对食品安全的监管更为严格,今后不再发放食品卫生许可证,而改由各监管部门分段发放生产、流通许可证和餐饮许可。
为严把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于2009年9月发布了《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在流通环节从事食品经营的,应当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许可。食品经营者在此之前已领取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原许可证继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