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保税区退运退货报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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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运的三种处理方式
01已办理退税,退关退货的处理
出口企业出口货物发生退关退货后,出口企业向所在地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办理申报手续,补缴已退(免)的税款。
02已申报、未办理退税、退关退货的处理
出口企业将购进货物的增值税(抵扣联)报送给主管出口退税税务机关后,货物发生退货而转作内销或部分内销的,企业须向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其应退税款在退税总额中予以扣除或比照已退税业务补交税款(已申报资料正常办理退税)
03未申报退税,退关退货的处理
对出口企业尚未申报退税却已发生退关退货并转作内销的,由于有关原始单据在企业,由出口企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原始单据,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在书面申请报告及原始单据上签注“未办理".
退运流程:
1.提供产品的商品编码进行海关备案。
2.把需要更换的用料申报进到我司仓库。
3.国外发货到香港。
4.海关备案通过后把货物从香港运输到深圳出口加工区我司海关监管仓库。
5.工厂派工人过来进行贴标,返修等。
6.维修好的产品再出口到香港。
区内货物出境流程描述
1、保税区运往境外的货物适用出境备案手续。
2、发货人或代理人到预录入点办理出境备案清单预录入手续,预录入按“进出境备案清单填制规范”填写。
3、将预录入数据向海关发送申报,待收到申报加执后,打印出境货物备案清单。
4、在备案清单上签署报关员名字,并加盖报关章,随附报关员证、相关商业单证、运输单证、审批单证及其他海关认为必要时需交验的有关单证和资料到海关办理书面申报手续。
5、海关接单后,经审核符合申报条件、手续有效的,予以放行,并在关单证上加盖放行章或验讫章,将盖章单证返还报关员办理货物装船出运手续。
6、货物须由海关监督车辆从保税区承运至码头(机场等)。
其他境外货物进区或货物出区流程描述
1、除加工贸易进境料件、转口贸易和仓储货物外的从境外运入保税区,或者从保税区运往非保税区,或者从境外通过保税区报关直接运往非保税区的货物适用进口报送手续。
2、收(发)货人或其他代理人到预录入点办理进口报关单预录入手续,按“报关单填制规范”填写。
3、将预录入数据向海关发送申报,待接到接受申报回执后,打印进口报关单。
4、在报送单上签署报关员名字,加盖报关章,随附报关员证、相关商业单证、运输单证、审批单证及其他海关认为必要时须交验的有关单证和资料到海关办理书面交单申报手续。
5、海关接单后,经审核符合申报条件、手续有效的,予以放行,并在相关单证上加盖放行章或验讫章,将盖章单证返还报关员输提货手续。
6、入区货物须由海关监管车辆从码头(机场等)承运至保税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