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危废库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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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危废企业管理要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环办〔2015〕99号)
【危废间选址要求】
危废间选址要求(来自《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订)):
地质结构稳定,地震烈度不超过7度的区域内。设施底部地下水水位。
根据其所在地区的环境功能区类别,综合评价其对周围环境、居住人群的身体健康、日常生活和生产活动的影响,确定危险废物集中贮存设施与常住居民居住场所、农用地、地表水体以及其他敏感对象之间合理的位置关系。
危废间应有完善的防渗措施和渗漏收集措施,
防渗措施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订)6.3.1防渗要求,防渗要求:
【危险废物堆放要求;】
基础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米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厘米/秒),或2毫米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毫米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厘米/秒。
堆放危险废物的高度应根据地面承载能力确定。衬里放在一个基础或底座上。
衬里要能够覆盖危险废物或其溶出物可能涉及到的范围。衬里材料与堆放危险废物相容。在衬里上设计、建造浸出液收集清除系统。
其他堆放要求:不同种类危险废物应有明显的过道划分(应设置搬运通道、人员运输通道),墙上张贴对应的危废名称。
危废间应配备通讯设备、防爆照明设施和观察窗口、安全防护服装及工具,并设有应急防护设施(结合贮存的危废性质设置洗眼器、灭火沙、灭火器、收集桶、吸收棉、沙土、防爆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