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小巨人申报
-
面议
及时发货
交易保障
卖家承担邮费
1、各区县(市)科技局、园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本区域内的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的申报、受理、材料审查和推荐工作。
2、企业应按要求向所属区县(市)科技局、园区科技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各区县(市)科技局、园区科技主管部门要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对其真实性负责,并在符合条件的申报表(见附件1)上签署意见加盖单位公章,汇总后向市科技局书面推荐。
3、各区县(市)科技局、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应在2018年6月29日前向市科技局高新处提交企业申报材料(不直接受理企业送交的申报材料)、书面推荐函和申报企业汇总表(见附件2)盖章纸质件及电子版。申报企业向所辖区县(市)、园区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日期以各区县(市)科技局、园区科技主管部门通知为准。
4、科技创新小巨人申报企业的评审工作由市科技局委托评估机构组织集中评审。评审将遵循科学合理、客观公正的原则,根据评价标准进行打分排序,并对企业上年度研发投入进行确认。
5、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根据评审结果将拟认定企业在长沙市科技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6、公示无异议的拟认定企业,由市科技局和市财政局联合下文予以认定,并颁发“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证书和牌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