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设立融资租赁公司可经营机械工程设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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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保理融资是指融资租赁公司将针对承租人的应收租金债权转让给银行或商业保理公司(以下统称“保理商”),保理商为融资租赁公司提供应收账款融资、应收账款账户管理、应收账款催收和承担应收账款坏账风险等一系列综合性金融服务。
其本质属于债权转让,应当通知债务人(承租人)。保理与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的区别在于,贷款仅取得应收帐款质押的受偿权,并非直接取得应收帐款的债权。
保理融资的基本模式:
(1)有追索权保理
承租人到期未偿还租金时,由融资租赁公司、供应商或其他第三方向保理商回购保理商未收回的融资款。
(2)无追索权保理
承租人到期未偿还租金时,保理商只能向承租人追偿,不得向其他第三人追偿。
融资租赁主要包涵直租和回租两种模式,具体内容如下:
1、直租
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及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主要特征为:
(1)融资租赁公司(即出租人)按照承租人的要求购买设备等租赁物。
(2)租金的确定原则:出租人在计算租金时,已经把投入的资金和想要的收益纳入其中。
(3)融资租赁业务结束之后,承租人以象征性价格购买租赁物。如支付一元钱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
2、售后回租
承租人将其自有物出卖给出租人,再通过融资租赁合同将租赁物从出租人处租回使用。
(1)承租人自有设备等固定资产,希望融资套现;
(2)承租人将设备等固定资产以公允价格出卖给出租人,实现套现;
(3)出租人再把设备等固定资产再租给承租人,然后通过按期回收租金的方式实现投资和收益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