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交通指路标志牌多少钱公路指示标志牌
-
面议
告知标志设在交叉路口前30~80m处,确认标志设在交叉路口后适当位置。考虑到公路在功能、交通流量、使用者特性的区别,不需要在任何一个平面交叉都配全平面交叉预告、告知和确认三种路径指引标志,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设置。如果公路设计速度较高、车道数较多,车辆变换车道需要一定的距离,或当公路与重要公路相交时设置。在省际交界、两地级市交界的重要交叉路口或交界处前方设置地点距离标志,标明省会城市或相邻地级市的名称及里程,宜采用三行排列。行的地点为近程目的地,第二行的地点为中间远程目的地。
应设置单行路标志。单行路标志需要结合其他标志共同设置。设置位置:在无信号灯控制的交叉口处。单行路标志一般设置在与单行道相交公路的两则,可以配合禁止左转、禁止右转标志一起使用。在有信号灯控制的交叉口处,单行道标志一般可以设置在信号灯附近。在T形交叉口处,单行路标志一般平行设置在单行路旁。指路标志的版面信息主要由公路编号(名称)、目的地名称、地理方位和距离等四大信息组成。路线编号(名称)信息具有导向意义,应选用并与控制性地点(即基准地区)配合使用。在1999的国标的使用过程中,公众对于指路标志提出的意见较多。主要是因为指路标志不能成功的指引公路使用者顺利到达目的地。通过分析,我们认为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指路标志的信息选取不够科学、信息发布不够合理。
八角形60-80CM。在选择交通标志设置地点时,应交通标志的信息有足够的可辨性,可识别性和易读性,以便顺利完整地向公路使用者传递信息。在交通标志设置时,应尽可能达到高度醒目。纵向位置设置:警告标志、禁令指示标志。纵向标志设置的间隔距离不能太密,标志间不能相互遮挡。标志的小间隔距离应不影响第二个标志的视认距离。一般情况下,设计速度大于或等于80km/h的公路交通标志之间的间隔不宜小于60m,其它公路交通标志之间的间隔不宜小于30m。横向位置设置:一般情况下。交通标志应设在公路行进方向盘的右侧或车行道上方;
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是公路交通的重要管理手段,它是通过图形、符号、颜色、文字形式传递规范化信息,为公路上行驶的交通流提供了应遵循的律、将交通管理的命令和要求传递给公路使用者,是管理和疏导交通的重要设施。例如:禁令标志明确交通管理中不被允许的交通行为;部分指示标志指示道路使用者应当采取的交通行为;不同形式的交通标线设置了限制交通流的路权等。这种传递的信息具有法律强制性,是进行的法律依据。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是公路设计、施工、运营和养护管理中,交通工程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能否科学合理地设置交通标志标线,直接决定着向公路使用者传递信息的有效性。正确完善地设置公路交通标志标线,不仅能体现道路规和相应的控制管理措施的落实。
还可将标志图案设置在漆划标线的路面。指示标线新增了潮汐车道线、左弯待区线、可变导向车道线、行人左右分道的人行横道线、车距确认线、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位线、减速丘(橡胶减速带)指示线和路面限速标记。其中路面限速标记一般设置在高速公路上,黄色代表高限制速度标记、白色代表低限制速度标记。禁止标线新增了禁止跨越对向车道分界线、非机动车禁驶区标线、多乘员车辆车道标线、非机动车道标线以及禁止转弯标记。警告标线新增了车行道纵向减速标线。新增的其他标线还有双向左转车道标线和右转弯导流线。
出口预告标志应同时附着出口编号标志。左侧出口预告出口标志出口地点方向出口标志用于预告前方出口,在距离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减速车道的渐变段起点处。出口预告标志应同时附着出口编号标志。用于指示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出口,设置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驶出匝道的三角带端部,应同时附着出口编号标志。用于指示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出口,设置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驶出匝道的三角带端部,应同时附着出口编号标志。在多车道公路或大型车辆所占比例较高时,宜采用出口地点方向标志。用于指示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出口,设置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驶出匝道的三角带端部,应同时附着出口编号标志。出口地点方向高速公路起点高速公路起点无统一编号的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起点用于指示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