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周边古村落规划设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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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村落开发不再单单的复制开发,而是要形特性,很多地方做古村旅游规划和旅游开发都会陷入一个误区:认为搞古村古镇旅游就是开发仿古建筑,只要古建筑成规模,街市庭院完备就游人如织、大功告成。其实这样的想法是错误的,因此古村落建设要有特色,不能凭空打造,千篇一律的旅游景区不可能有吸引力。古村落是需要与他们的悠久历史和丰富的民俗文化相融合,设计出符合当地与时代特征的标志性建筑景观,这样才能避免沦为复制品的尴尬境地。
传统村落有很多的历史环境要表、句括街巷、古树、古桥、溪流占道等等。这些要素承载着了村落的起源,对村落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存在意义。设计的时候需要适当的保护梳理进行传承延续。
古村落的保护遵循其延续和原真性的原则。原真性是指传统村落的文物古迹本身的设计、工艺、材料及其所处环境所反映出来的社会、文化以及历史等信息的真实性,古村落的保护价值在于它是历史艺术的载体,是历史文化的积淀,其街巷空间是重要的历史资源,是民族的宝贵财富。在对古村落进行规划保护时,应注意保护古村落文物古迹的真实性,另外,对于和古村落文物古迹相关的一些文化传统的真实性也应予保护。是保护为主,其次才是规划,否则古村落就失去了它的保存价值,然而,大多数人对原真性的保护方法的认知非常浅显,表面的认为原真性保护就是“冷冻”保护,并没有充分的发挥其使用价值,因此,应在原真性保护的基础上延长建筑的使用寿命,充分发挥出古村落的使用价值,展现出古村落的延续性,保护好传统村落的建筑风貌,完善传统村落的基础性设施建设,提高居民的居住舒适度,采用“保鲜”保护法保护好传统村落。
从古村落的保护和控制层面来看,应尽量恢复传统村落的原有风貌,对和传统村落的原有风貌不相协调的建筑进行整治。比如一些平屋顶、瓷砖贴面、砖混结构和一些新建房应控制在核心保护地带之外。这些建筑影响了古村落的整体风貌,降低了传统村落的欣赏性,改变了传统村落的文化韵味。因此,在对传统村落进行保护规划时,步是要恢复传统落的原有风貌,一般可采取屋顶改建或墙面粉刷等措施,对新建建筑的高度和美化形式进行调整。
对古村落进行范围划定,分为核心保护区和协调区,在核心保护区内只能进行修缮。我国现存的传统村落大约有5000个左右,村庄类的物品大多为明清、民国时期的物品,因此,可将传统村落的部分建筑改造成古博物馆。比如民国时期的一些学校可以改建为历史博物馆,村落中的一些宗祠建筑或是特色的民居也可改建为民俗博物馆等。在保护好传统建筑的原始风貌的基础上,也为古村落文化的传承打好了基础。风貌协调区可结合多村旅游增加旅游设施,根据村庄发展适当可以新增房屋,但是应制定协调区建筑设计导则,不能对核心区风貌产生影响。
传统村落价值载体,不仅包括乡土建筑、村落选址和格局等物质遗存,也涵盖了传统习俗、地域文化等非物质遗存。作为集物质文化遗产、自然生态环境、文化生态系统于一身的乡土遗产,传统村落的保护采用“整体性保护”的基本原则。在此原则指导下,展示利用设计将乡士遗产价值载体作为阐释展示和合理利用的对象,完整展示传统村落价值,延续地域文化多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