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高延性混凝土厂家-房屋功能性改造-高延性混凝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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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延性混凝土采用合成纤维作为增韧材料,合成纤维应为单丝纤维或粗纤维。纤维不
应对人体、生物和环境造成危害,涉及与生产、使用有关的安全与环保问题,应符合我国相
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4.1.2 制备高延性混凝土所用合成纤维的规格宜符合表 4.1.2 的规定。
表 4.1.2 合成纤维的规格
外 形 公称长度(mm) 当量直径(μm)
单丝纤维 4~15 12~50
粗纤维 15~60 >100
4.1.3 合成纤维的力学性能应符合表 4.1.3 的规定
配合比设计
6.1 一般规定
6.1.1 高延性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应同时满足试配强度和韧性的要求,并应满足高延性混凝土
拌合物性能、力学性能和耐久性能的设计要求。
6.1.2 高延性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应采用工程实际使用的原材料,并应满足国家现行标准的相
关要求。
6.1.3 高延性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应以干燥状态骨料为基准。
6.2 原材料规定
6.2.1 高延性混凝土宜选用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
6.2.2 高延性混凝土的骨料宜为中砂,细度模数宜为 2.3~3.0。骨料含水率应小于 0.5%,含
泥量不应大于 1.0%,泥块含量不应大于 0.3%。
6.2.3 高延性混凝土宜采用减水率不小于 25%的减水剂。
6.2.4 宜复合掺用粒化高炉矿渣粉、粉煤灰等矿物掺合料;粉煤灰等级不应低于 II 级。
6.2.5 高延性混凝土中纤维的体积率不宜小于 0.5%,且应以试验结果终确定。
高延性混凝土的制备
7.1.1 高延性混凝土应采用干混料(骨料、水泥、矿物掺合料等)预拌方式制备,宜采用后
加法加入纤维。原材料计量宜采用电子计量仪器,使用前应确认其检定合格。每盘高延性混
凝土原料计量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7.1.1 的规定。
表 7.1.1 原料计量的允许偏差
原材料种类 计量允许偏差
(按质量计) 原材料种类 计量允许偏差
(按质量计)
纤维 ±1% 骨料 ±2%
水泥和矿物掺和料 ±2% 拌合用水 ±1%
外加剂 ±1% — —
7.1.2 高延性混凝土应采用强制式搅拌机搅拌,搅拌机转速不宜小于 45r/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