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南京会计职称评审新风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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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项目:
2024年南京会计职称评审条件主要依据《江苏省会计人员技术资格条件》执行,具体评审条件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基本条件
政治素质与职业道德:
拥护中国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执行《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及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坚持客观公正、诚实守信、不做假账、廉洁奉公、勤勉尽责。
继续学习人员要求: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会计技术人员相关部门规定,完成继续学习任务。具体按照省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会计技术人员继续学习实施办法》的规定,完成南京市会计技术人员继续学习的学时要求。。
二、学历与资历要求:
会计师:
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三、能力与工作业绩要求
系统掌握和应用经济与管理理论、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丰富的会计工作经验。
能够解决会计及相关技术工作中的疑难问题,能够立负责某领域或一个单位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工作业绩较为。
取得会计师职称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主持或作为主要人员拟订、修订财会创新制度或管理方法,推动会计职能拓展,有效提升内部管理水平。
主持或作为主要人员参加管理决策,所提财会管理建议被采用,实施后取得良好成效。
主持或作为主要人员参与企业上市、投融资、改制、重组、清算等,取得良好经济效益。
主持或作为主要人员参与内部审计,所反映的问题具有典型性,所提建议、意见被采纳,实施后取得良好成效。
主持或作为主要人员参与县(区)级以上工程、技术项目、重大建设项目的经济可行性论证,所提建议、意见被采纳,实施后取得良好成效。
主持或作为主要人员参与大中型企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审计、专项审计、财税咨询、项目策划,所提意见、建议被委托单位采纳,实施后取得良好成效。
推动本单位或本系统会计工作转型升级,有效发挥会计管理职能作用,形成具有可推广价值的财会工作新方法新举措。
四、理论要求
熟悉会计领域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较强的理论水平和科研能力,取得一定的会计相关理论研究成果,或主持完成会计相关研究课题、调研报告等。取得会计师职称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公开出版会计及相关学术专著或译著1部以上(至少1部不少于20万字,本人撰写或翻译不少于5万字)。
在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刊物上立撰写或以作者身份发表会计及相关论文2篇以上(每篇不少于2000字)。
在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刊物上立撰写发表会计及相关论文1篇以上(每篇不少于3000字),以及本人主持并实施的与会计相关的专题方案、分析报告等1份以上(每份不少于2000字)。
主持完成市厅级以上立项的会计及相关科研课题1项以上,并经立项部门组织的同行鉴定通过。
主持编写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评选的管理会计案例1篇以上。
长期(取得会计师职称10年以上)在乡镇(街道)非企业单位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其岗位实践性强、操作性强、研究属性不明显的,在论文上不做硬性要求,但须提交本人主持并实施的与会计相关的专题方案、分析报告等2份以上(每份不少于2000字)。
五、申报材料与时间
申报人员需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包括《技术资格申报表》、学历学位证书、技术资格证书、继续学习证明材料、业绩成果、论文等。
申报时间一般为每年的特定时间段,如2024年的申报起止时间为6月1日9:00至7月1日17:00(具体时间以当年通知为准)。
六、注意事项
申报人员需确保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严禁弄虚作假。
申报过程中需关注通知和要求,按时完成各项申报工作。
对于不符合条件或存在违规行为的申报人员,将取消其申报资格或撤销已获得的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