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洁净车间简介:亦称为无尘车间或清净车间。是指将一定空间范围内之空气中的微粒子、有害空气、细菌等污染物排除,并将室内之温度、洁净度、室内压力、气流速度与气流分布、噪音振动及照明、静电控制在某一需求范围内,而所给予特别设计之房间。亦即是不论外在之空气条件如何变化,其室内均能具有维持原先所设定要求之洁净度、温湿度及压力等性能之特性。洁净车间主要之作用在于控制产品(如硅芯片等)所接触之大气的洁净度及温湿度,使产品能在一个良好之环境空间中生产、制造,此空间我们称之为洁净车间。
3.2洁净车间控管项目:(1)能除去空气中飘游之微尘粒子。(2)能防止微尘粒子之产生。(3)温度和湿度之控制。(4)压力之调节。(5)有害气体之排除。(6)结构物与隔间之气密性。(7)静电之防制。(8)电磁干扰预防。
(9)安全因素之考虑。(10)节能之考量。
3.3洁净车间的构成:洁净车间的构成是由下列各项系统所组成(在所组成的系统分子中是缺一不可的),否则将无法构成一完整且品质良好的洁净车间。(1)天花板系统:包括吊杆(Ceiling rod)、钢梁(I-Beam或U-Beam)、天花板格子梁(Ceiling grid或Ceilingframe)。(2)空调系统:包括空气舱、过滤器系统、风车等。(3)隔墙板(Partitional wall):包括窗户、门。(4)地板:包括高架地板或防静电舒美地板。(5)照明器具:包括日光灯、黄色灯管等。
洁净室之建筑主体构造,一般是用钢筋或骨水泥,但无论是何种构造,满足如下之条件:
(1)不会因温度变化与振动而发生裂痕。(2)不易产生微尘粒子,且很难附着粒子。(3)吸湿性小。(4)为了维持室内之湿度条件,热绝缘性要高。
3.4洁净车间的划分:
3.4.1一般生产区:一般生产区指原料仓库、材料仓库、外包装室及成品仓库等与产品生产关系密切,但其区域内空气的洁净度要求次于管制生产区的操作区域。
3.4.2准洁净生产区:准洁净生产区指加工调理场等洁净度要求次于洁净生产区的操作区域,包括食品加工调理场[如从事切割、磨碎、混合、调配、整形、成型、烹调及万分萃取、改进食品特性或保存性(如提油、淀粉分离、豆沙制造、乳化、凝固或发酵、杀菌、冷冻或干燥等)等处理生产的场所]、内包装材料的准备室(指不必经任何清洗消毒程序即可直接使用的内包装材料,进行拆除外包装或成型等的操作场所)、缓冲室(指原材料或半成品未经过正常制造流程而直接进入管制生产区时,为避免管制生产区直接与外界相通,于入口处所设置的缓冲场所)。
3.4.3洁净生产区:洁净生产区指易腐性、即食半成品(成品)的后冷却或内包装前的存放场所,内包装室(无菌包装区)等洁净度要求高的操作区域。
3.4.4管制生产区:管制生产区指洁净度要求较高,对人员与原材料进出及防止有害动物侵入等有严密管制的生产区域,包括洁净生产区及准洁净生产区。
3.4.5非食品处理区:非食品处理区指品管(检验)室、办公室、更衣及洗手消毒室、厕所等非直接处理食品区域。</a></a></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