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船承运人备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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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套¥100.00
及时发货
交易保障
卖家承担邮费
无船承运人备案新条件:
要求公司注册资金,要求公司正常运营。公司经营范围里得有与无船相关的经营范围。
需要提供的资料
1、 申请书(格式由代理提供)
2、 可行性研究报告(格式由代理提供)
3、 企业商业登记文件复印件(境内企业提供营业执照)
4、 提单格式样本正本原件(1式3份不盖章)
5、 若是外资企业,还需提供外商投资批准证书复印件。
6、 章程复印件(大连企业需要)
7、公司法人、业务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联系电话
8、公司联系方式
以上所有材料复印件1式2份盖公章(除广东、山东、辽宁企业1式4份)用A4纸打印复印,用黑色水笔签字,盖章需清晰完整。
备案说明
2019年3月起不再发放纸质证件,统一改为交通部网上公示。
现在申请无船承运人不需要缴纳80万金,亦不需要购买金责任保险。之前缴纳金的企业,现交通部已经开展退还工作。我司亦可操作办理NVOCC金退还手续。
以上内容由北京鹏杰丰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诚意提供,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可随时联系我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