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窑合理价位,官窑私人收购
-
面议
及时发货
交易保障
卖家承担邮费
官窑起自唐,有两种涵义,一是指贡器,一是指官厂。自唐代至元代(公元八世纪~十四世纪),官窑多有贡器,少有官厂,采取的形式是“官监民烧”,烧出的瓷器,“千中选十,百中选一”,进贡给统治。这种瓷器就叫做贡瓷和官窑。那时,唐代在产瓷区设有司务,如唐景隆初(公元707~709年)褚绥为新平(景德镇)司务,奉诏监烧献陵祭器。宋代设监,如太平兴国年间(公元976~983年),派殿前承旨赵仁济监理越州窑务。到了元代则设局,以提领监陶,后改为本设总管。他们烧出的“景德年制”,“枢府’等款式的瓷器,分别称为“景德窑’,“枢府窑”等。
明代采取“官办民烧”的形式,开始有官厂,专烧进贡的瓷器。如在景德镇设御器厂,也称景德镇御窑厂,特派厂官,经费出自地方,编役人夫,设窑达五十几座,烧造御器即贡器。瓷器烧制经过两宋时期的发展,不论在烧制工艺,还是器具种类方面都达到了高峰,各时期都有不同的代表品种,如永乐甜白、永宣青花、成化斗彩、嘉万五彩等瓷中。
顺治官窑器以书写“大清顺治年制”两行六字楷书青花款为主,也有写“顺治年制”四字款。款字用笔有力、起笔见峰、住笔见顿、划多下拉、勾捺上剔,但整体布局不甚规整。民窑款较为多样,有篆书堂名款,如“玉堂佳器”、“继善堂”、“梓桑轩”等,有各式花押款、伪托款。祭器多用干支纪年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