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产品能效标识的申请/上海口岸进口非能效产品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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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驰灏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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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能效强制实施的产品有:显示器、液晶电视机、等离子电视机、电饭锅、电磁炉、家用洗衣机、电冰箱、储水式电热水器、节能灯、高压钠灯、打印机、复印机、电风扇。
能效认证
能效标识制度有别于大家熟知的CCC认证或节能认证制度,采用的是企业自我声明+备案+监督管理的模式。为方便企业申请能效标识,对其检测和备案流程说明如下。
步:产品检测
能效检测应在有资质的实验室进行。
依据相应能源效率国家标准检测合格之后,我中心出具能源效率检测报告。检测报告是产品能效标识所标注能耗指标的重要依据。报告原件要提交给能效标识管理中心审核和备案。
第二步:制作能效标识
为了维护标识制度的严肃性、便于市场监督、有效提高消费者对标识的认同和认知能力,中国能效标识的样式有严格的统一要求。各类产品的能效标识,形状、颜色、图案和整体布局等基本样式保持一致,但尺寸和能耗指标不同。因此,企业应按相应产品实施规则的要求制作能效标识。
第三步:填写备案信息
第四步:递交备案所需文本材料
向中国能效标识管理中心递交以下文本材料:
生产者营业执照或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
能效标识备案企业信息表;
能效标识样本;(见第二步)
能效标识备案表;
能效检测报告;(见步)
涉及品牌授权或OEM生产时,需要提供:
品牌使用授权书;
能效标识备案OEM声明;
如果生产者是境外注册的企业,进口商也是责任方之一,因此还需要提供:
进口商营业执照或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
进口商企业信息表;
进口商与境外生产者订立的相关合同副本;
能效标识管理中心收到书面备案材料后,一般10工作日之内反馈或整改。备案完成后将在中国能效标识网公示,相关信息可按备案号、生产者名称或型号进行查询。
进口能效产品目录外技术鉴定提交的资料:
1、进口能源效率标识目录外产品情况声明 ;
2、产品信息表 ;
3、产品图片、产品铭牌图片;
4、委托书 ;
5、进口外贸合同、发票、提单(或运单)的复印件;
6、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
7、检测申请表;
8、进口非能源效率标识适用范围产品技术鉴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