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来自兰州的律师宋海龙告诉记者,此前,一位兰州的消费者向兰州一加一餐饮娱乐有限公司反映,称他在天津曾见到一家名叫“壹加壹”的海鲜酒楼,而且生意红火,他还以为是兰州公司在天津设立的分店。“可是兰州公司根本就没有在天津开分店,为维护公司的正当权益,公司方面便决定委托我来天津。”
宋律师告诉记者,为保护知识产权,早在2002年年初,公司方面就已经在《法制日报》上发布公告,称该公司已经将“壹加壹”所涉及的35个类别的商标全部注册。兰州一加一餐饮娱乐有限公司在公告中郑重表示,其他任何自然法人和组织没有经过公司的授权和许可,不得擅自使用“壹加壹”商标。
昨天,记者来到位于和平区鞍山道与山西路交口处的壹加壹家常菜海鲜酒家(壹加壹大酒楼),酒店的订餐卡上和纸巾上,“壹加壹大酒楼”的字样赫然在目。据悉,宋律师已经提取了店名(照片)、菜谱以及订餐卡等证物,并一一做了公证。
天津壹加壹:我们等待管理部门的意见
昨天,天津开发区壹加壹商贸有限公司的负责人杜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此前已经与工商局相关管理人员就这个问题进行过探讨,至于目前具体怎么处理,他说还在等待管理部门的意见。杜先生称,他的公司包括分公司都已在天津各区的工商部门进行了注册,而且都有营业执照。对于兰州一加一餐饮娱乐有限公司的检举,他说这实在很无奈。“因为我的公司全称叫‘天津开发区壹加壹商贸有限公司’,而我的分公司在注册时也都注明了是此公司下面的分公司。”
杜先生认为,他的公司都是合法的公司,不存在侵权。他告诉记者,酒楼的牌匾无法将公司的全称和分公司全称都加上去,这样会使整个牌匾占用的空间过大。“不过我们正在等待管理部门的意见,如果管理部门同意更换名称,我们将向有关部门申请更换酒楼牌
针对壹加壹大酒楼涉嫌商标侵权一事,昨天,天津市天金商标事务所的米阿前所长表示,如果壹加壹大酒楼没有在其门口牌匾上注明“天津开发区壹加壹商贸有限公司壹加壹大酒楼”的字样,而仅是在牌匾上加注“壹加壹大酒楼”的话,那么确实存在侵权的嫌疑。因为,按照《商标法》的有关规定,既然“壹加壹”这个商标已经为兰州一加一餐饮娱乐有限公司所拥有,那么该公司就有权要求壹加壹大酒楼在限定的时间内停止对其商标的侵权行为。但是,壹加壹大酒楼可以通过注明“出身”来规避投诉,即在门口悬挂标有“壹加壹大酒楼”的牌匾的同时注明酒楼所属。例如,按照天津市有关部门的要求再在门口挂一个小标牌,上面标明“天津开发区壹加壹商贸有限公司某某区分公司壹加壹大酒楼”的字样,这样就可以避免侵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