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软件著作权登记_作品著作权登记代理_软件著作权登记变更
-
面议
著作权法中规定的录制者有哪些权利? 录制者的权利 (一)录制者权的主体和客体 录制者权的主体是录制者,包括录音制作者和录像制作者。录制者权的客体是录制品,包括录音制品和录像制品。录音制品是指任何声音的原始录制品;录像制品是指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以外的任何有伴音或无伴音的连续相关形象的原始录制品,包括表演的原始录制品和非表演的原始录制品。 (二)录制者的权利和义务 录制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录制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使用演绎作品制作录制品的,应当征得演绎作品著作权人和原作品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录制表演活动的,应当同表演者订立合同,并支付报酬。 美术作品和建筑作品分别是怎样的? (1) 美术作品 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建筑等以线条、色彩或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立体的艺术作品。书法作品是一种纯美术作品。并不是随便书写的文字都可以是书法作品。它具有书法艺术的整体内涵。切忌将书法作品混同与文字作品。 (2)建筑作品 修订后的《著作权法》将建筑作品与美术作品归为一类。 建筑作品一般是指以建筑物或构筑物形式表现的有审美意义的作品。 那么,建筑的那些部分受法律保护?我国著作权法没有规定。但由于我国已经参加了国际公约,就适用公约的规定,建筑本身以及建筑有关的设计图、草图和立体作品受保护。 成都著作权登记,软件著作权登记,作品著作权登记,美术作品著作权登记,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发明专利申请,国际商标注册,国内商标注册,欧盟商标注册申请。 四川力久律师事务所由四川省司法厅批准设立,是以提供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为主导,并具有专利代理资质和商标代理资质的化律师事务所;是目前中国律师行业-具-有服务特色的事务所之一。现为全国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单位,全国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示范创建机构,全国一星专利代理机构,四川省首批《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辅导单位,企业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单位,中国(成都)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合作单位。 四川力久律师事务所告诉我们---著作权的人身权有哪些特点呢? 特点/性质: (1)著作人身权整体的不可转让性; (2)不可剥夺性; (3)个别权能的可继承性(如发表权); (4)著作人身权的永-久-性; 该权利内容包括: (1)发表权; (2)署名权; (3)修改权; (4)保护作品完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