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实用型外观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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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新型指的产品形状, 是指可以观察到的确定的空间形状。无确定形状的产品,如气态、液态、粉末状、颗粒状的物质或材料,其形状不能作为实用新型产品的形状特征。
实用新型指的产品构造,是指产品的各个组成部分的安排、组织和相互关系。
实用新型主要特点
一是实用新型只保护产品,该产品应当是经过工业方法制造的、占据一定空间的实体。一切有关方法(包括产品的用途)以及未经人工制造的自然存在的物品不属于实用新型的保护客体。二是对实用新型的创造性要求不太高,而实用性较强,实用价值大。三是在权审批上采取简化审批程序、授权快、缩短保护期限、降低收费标准低。
实用新型只限于具有一定形状的产品,不能是一种方法,也不能是没有固定形状的产品;第二,对实用新型的创造性要求不太高,而实用性较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