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电大建筑技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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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必修课: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人类成长与社会环境、社会保障学(本)、社会调查方法、社会统计学、社会心理学(本)、社会学概论(本)、社会工作行政(本)、社会政策、西方社会学;选修课:社会工作价值与伦理、法学基础知识、社会问题、公共关系、地域文化(本)、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社会工作实务专题讲座、社会问题、社区矫治;毕业论文、社会实践。
护理学:必修课: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文献检索、病理生理学、护理伦理学、护理科研方法、内科护理学(本)、外科护理学(本)、妇产科学与儿科护理学、社区护理学(本);选修课:康复护理学、传染护理学、危急重症护理学、药物治疗学、五官科护理学、皮肤与性病护理、人体组织学与胚胎学(本)、实用卫生统计学、老年护理(本)、精神卫生护理学(本)、地域文化(本);毕业论文、临床实践。
落实实名制管理责任
(一)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全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政策制定,对市(州)实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组织实施全省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的规划、建设,制订全省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数据库的相关技术标准。
(二)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建立完善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并对本行政区域内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企业和施工现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建设单位应在招标文件和工程合同中明确承包企业实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条款,并督促承包企业落实所承包项目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
(四)承包企业(指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企业和直接承包建设单位发包工程的承包企业)对所承接工程项目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负总责,建立健全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在工程项目部配备专(兼)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人员,负责现场作业人员实名制信息的登记与核实,及时准确向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上传相关信息。
(五)建筑用工企业(指使用自有建筑工人的承包企业、建筑劳务企业和作业企业)应制定本企业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依法与建筑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工资发放方式,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发放工资。配备专(兼)职实名制专管员,负责本企业建筑工人信息采集、核实、更新,建立实名制管理台账,并按时将台账提交承包企业备案。
(六)工程监理企业应审查承包企业所承接项目的建筑工人实名制实施方案,对项目的建筑工人实名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全省建筑工人管理平台。全省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由省平台、市县平台、建筑企业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和建筑工人个人移动客户端等组成,各级各类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应统一使用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布的数据标准和接口标准,实现全省范围内数据实时共享。
(二)市县建筑工人管理平台。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也可以使用由住房城乡建设厅提供的市、县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包含施工现场建筑工程机械登记管理和建筑工人基本信息、从业记录、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管理、建筑工人变动
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系统。建筑用工企业可以根据数据标准建立建筑工人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也可以直接应用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系统进行实名信息采集和数据录入。承包企业施工现场应以第二代身份证为基础核实采集本项目建筑工人基本信息,记录人员技能安全培育情况、出勤、完工数量质量和诚信评价等信息。承包企业应及时对施工现场建筑工程机械使用情况进行登记。鼓励社会各方开发符合数据标准的建筑工人移动客户端,向建筑工人推送相关信息。
施工现场管理。承包企业在工程项目部应配备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所必要的硬件设施设备。有条件实施封闭式管理的工程项目,应设立施工现场进出场门禁系统,鼓励采用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不具备封闭式管理的工程项目,鼓励采用移动定位、电子围栏等技术方式实施考勤管理。承包企业应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设置“建筑工人维权告示牌”,公开相关信息,保障建筑工人合法权益。
五、园林绿化(共14个工种)
1、绿化工;2、花卉工;3、植保工;4、育苗工;5、盆景工;6、观赏动物饲养工;7、花街工;8、石雕工;9、木雕工;10、草坪工;11、苗圃工;12、养护工;13、假山工;14、水景工;
、环卫(共11个工种)
1、环卫垃圾运输装卸工;2、环卫船舶轮机员;3、环卫船舶驾驶员;4、环卫机动车驾驶员;5、环卫粪便清理保洁工;6、环卫化验工;7、环卫机动车修理工;8、环卫公厕管理保洁工;9、环卫垃圾处理工;10、环卫道路清扫保洁工;11、环卫粪便处理
市政(共10个工种)
1、筑路工;2、道路养护工;3、下水道工;4、下水道养护工;
5、污水处理工; 6、污泥处理工;7、污水化验监测工;8、泵站操作工;9、沥青工;10、沥青混凝土摊铺机操作工
供水(共12个工种)1、净水工; 2、水质检验工;3、机泵运行工;4、水井工;
5、水表装修工;6、供水调度工;7、供水营销员;8、供水设备维修钳工;9、供水设备电工;10、供水仪表工;11、供水管道工;12、变配电运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