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研发成果用技术秘密保护还是专利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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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技术成果,采取什么方式保护,不能一概而论,而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成果的技术难易,深思熟虑后再做出决定。技术上有可能被竞争对手破解的成果,就要及时申请专利保护;技术上十分,在相当长时间内都难以被竞争对手破解的成果,不妨采取技术保密的方式;对于那些技术上难以认定专利侵权的,也要采取技术保密的方式。
有的技术成果保护,在可行的情况下,申请专利的同时保留适当的技术秘密很有必要。只要措施得当,在一定程度上保留技术秘密可以使可以使企业大大降低维权成本,在某些领域,尤其是化学和生物领域,这种举措显得尤为重要。这种保护的好处是,如果申请专利的部分到期失效或者被宣告无效,那么还有技术保密的部分发挥作用;如果技术秘密不慎泄露,那么还有申请专利的那一部分受法律保护。这样,竞争对手还是难以越“雷池”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