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车蜡进口报关监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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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车蜡进口报关监管条件
进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在货物进口时,应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按海关规定的格式填写进口货物报关单,随附有关的货运、商业单据,同时提供批准货物进口的证件,向海关申报。报关的主要单证有以下几种:
联系人:施凯惠
联系电话:
座机
:1371908416
:skh19950524
邮箱:Kevin@
公司传真:
(进口清关流程复杂、资料繁琐。建议提前落实)
1)进口货物报关单
2)随报关单交验的货运、商业单据
3)进口货物许可证
4)检验检疫证
5)进口货物批准单证
6)报关报检委托书
报关申请办理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人可以向海关提供担保,申请放行货物:
(一)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完税价格、原产地尚未确定的;
(二)有效报关单证尚未提供的;
(三)在纳税期限内尚未缴纳税款的;
(四)减免税审批手续或者其他海关手续尚未办结的。
国家对进出境货物、物品有限制性规定,应当提供许可证件而不能提供的,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担保的其他情形,海关不予办理担保放行。
进口报关工作的全部程序分为申报、查验、审价、缴税、放行五个阶段。说起来非常简单,但实际操作当中遇到问题就会耽误时间和花费大量成本,所以有任何问题,欢迎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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