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自带汽车怎么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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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上海口外商自带汽车空运回国报关代理
的物流团队! 专心为服务客户!
方案中心:周易茂 电话: :1323880837 电话:
分公司:北京、大连、青岛、江苏、宁波、深圳、广州、成都、西安、武汉、厦门、昆山
总公司:上海
平行车进口代理公司,隶属于万享供应链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总部位于上海(旗下拥有上海自贸区进口汽车报关部、天津自贸区进口汽车报关部,大连报关部、宁波报关部、青岛报关部、重庆报关部,郑州等报关部),涉及汽车清关口岸:上海、大连、天津、北京、青岛、张家港、宁波、福州、黄埔、深圳、钦州、海口等12个东南沿海口岸,满洲里、阿拉山口、霍尔果斯等3个沿边内陆口岸,重庆、郑州、岳阳、成都等4个内陆口岸。拥有十四年进口汽车代理经验,在行业内提出“专注于平行车进口”创新理念,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打破行业的习俗和假设,探索出新的服务、新的商业模式。把原本由管理咨询公司、第三方物流公司、外贸进出口公司、资金平台公司、报检报关公司、仓库管理公司等分别履行的多种职能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把智慧和资源凝聚到“进口门到门”服务上,大限度地优化进口物流供应链方案。专注汽车(房车、摩托车、越野车、皮卡车、沙滩车等常规车辆)进口报关,代理车源寻找、上门提货、出口报关、海运运输、清关商检、车辆检测、单证办理、企业备案、仓储配送、外汇付款、代开信用证等业务。主力服务资源海外部50名采购顾问,国内业务部580名进口顾问,8大进口仓储中心分布天津、深圳、广州、上海、大连、青岛、宁波、张家港八大港。
外商自带:
1、界定
非居民长期旅客是指经经公安部门批准进境并在境内连续居留一年以上,期满后回境外定居地的外国公民,港澳台地区人员和华侨。其中,非居民长期旅客中的常驻人员可以进境机动车辆,每人限1辆,其他非居民长期旅客不得进境机动车辆。
2、常驻人员范围
常驻人员是指非居民长期旅客中的下列人员。
(一)境外企业、新闻机构,经贸机构,文化团体及其他境外法人经人民共和国主管部门批准,在境内设立的并在海关备案的常设机构内的工作人员;
(二)在海关注册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商人员;
(三)外国:指持外籍护照,应聘来人民共和国工作的国外学者,工程技术人员及其他技术人员,不包括台。港澳地区的应聘人员。外国包括:
A、一般外国:持国家外国局或各省(直辖市)主管部门批准在中国工作的国外学者、工程技术人员及其他的技术人员。
B、享受国家特殊免税待遇外国:持国家外国局或各省(直辖市)主管部门批准,在间协定中明确享受免税待遇的,在中国工作的国外学者,工程技术人员及其他技术人员。
常驻人员申请自带车外商自带车进境流程:
1、向主管海关申请
常驻人员申请进境自带车、应当由所在机构(企业)向主管海关交验单证;
(一)身份证件。指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工作证》、《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证》、《人民共和国外国证》等证件以及进出境适用的护照、《港澳居民往来背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等;
(二)长期居留证件。指主管部门颁发的《人民共和国外国人长期居留许可证》、《华侨、港澳地区人员暂住证》、当地公安主管部门签发1年以上的临时居留证明等准予在境内长期居留的证件;
(三)《人民共和国进出境自用物品申请表》;
(四)提单、装箱单等相关单证;
(五)以外的常驻人员申请进境机动车辆时,还应交验所在常驻机构的《人民共和国海关常驻机构备案证》或者所在外商投资企业的《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
2、进境报检、获取入境货物通关单
自用车进境时,由常驻人员所在企业向口岸检验检疫报检。报检后获取“进口汽车报验证明”和“入境货物通关单”。
3、进境向海关申报纳税
进境报关时,常驻人员应当由所在企业或其委托的报关企业提交经主管海关审批的《人民共和国进出境自用物品申请表》、向海关递交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并交验入境货物通关单、提单、装箱单等相关单证。
进境地海关应当将物品验方结果在《人民共和国进出境自用物品申请表》回执联上批注,并退主管海关审核。
机动车辆,海关按照《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的有关规定征收税款、予以征税放行。
4、申请《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
常驻人员进境机动车辆,应当自海关放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主管海关申领《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
,办理机动车辆牌照申领手续。
办理过程及时间:
1.海关办理自带申请表,需外商本人携(护照,居留证,就业证,企业自理报关证书,营业执照,批准证书(外商投资),组织机构代码证,外商聘用书),原件及复印件,由我公司自到海关办理,本人好到场。
时间下午:13:30至16:00(此为长时间)半天
2.报关时用护照,居留证,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外商公司的报关,报检委托书,本人不用到场。
时间:2天
3.报关后,用护照原件到海关领取关封,本人不用到场。
时间:1天
4.车辆上牌时用(护照,居留证,就业证)原件,本人不用到场。
时间:1天
5.一年后,解除海关监管,用(护照,居留证,就业证)原件,本人不用到场
时间:3天
6.车辆过户需本人持(护照,居留证,就业证)原件亲自到场。
时间: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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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自带车常见问题解答:
1、外商自带车事故全损可以重新进口吗?
答:根据《人民共和国海关对非居民长期旅客进出境自用物品监管办法》,符合条件常驻人员申请进境的机动车辆有丢失、被盗、转让或出售给他人、超出监管期限等情形的,不得重新申请进境机动车辆。按此原则,你所说的事故损失后,应不可再重新申请进境车辆。
2、外商自带车如何转让给国内人员?
答: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30号,常驻人员征税进境机动车辆可以在符合条件时转让过户。具体所需资料请查阅该公告原文。
3、进口外商自带车是否可以从非口岸进口?
答:您好。目前国家大连新港、天津新港、上海港、广州黄埔港、广西钦州、福建江阴6个沿海港口,满洲里、深圳(皇岗)、新疆阿拉山口3个陆地口岸为整车进口口岸。外商进口自用小汽车也应从以上口岸进口。
4、外商自带车上牌是否需申领《货物进口证明书》?
答:您好。根据相关规定,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人员、外商常驻机构及其常驻人员、其他非居民长期旅客等从境外进口的车辆,适用《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管理,不需要提供《货物进口证明书》。
5、外商自带车辆入境需要交纳哪些税款?
答:根据海关规定,外商自带车辆入境需要缴纳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具体税率请根据商品编码在“海关税则”确定。外商自带车辆的办理程序您可参阅“常驻人员申请自带车(外商自带车)进境流程”。
6、外商自带车进口后可以办理转让过户吗?
答:您好,常驻人员征税进境的机动车辆自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结车辆登记手续之日起1年后,方可准予转让过户。
7、外商自带车是货物还是物品属性?
答:根据海关规定的精神,结合外商自带车的政策取向、申请、验放的实际情况,外商自带车在海关管理属性上应属于旅客自用物品。
8、外商自带车可以进口二手车吗?
答:您好,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32号规定,自2010年7月1日起,除按照有关间协定可以免税进境机动车辆的常驻机构和常驻人员、国家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以外,其他常驻机构和常驻人员不得进境旧机动车辆,对其旧机动车辆进境申请,海关不予受理。详情请查阅海关总署令第116号及海关总署2010年第32号公告。
9、外商自带车是新车吗?
答:根据海关规定,以外商自带车带进的车是新车,旧车不能带进。
10、外商自带车进口后用于抵押合法吗?
答:请您核实具体情况。根据海关总署第116号令,非居民常驻旅客征税进口的自用小汽车海关不再实施后续监管。只有根据间协议等免税进口的汽车才属于海关监管货物,根据《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未经海关允许擅自抵押海关监管货物的,将根据情节处以一定的处罚。
11、将外商自带车出售是否构成走私犯罪?
答: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30号,常驻人员征税进境的机动车辆自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结车辆登记手续之日起1年后,方可准予转让过户。该车进境不到一年就转让了,是一种违规行为。上述车辆已经征税,如不存在进口伪报、瞒报等逃避海关监管行为,则不构成走私犯罪。
12、外商自带车进境后能否出租他人使用?
答:根据《人民共和国海关对非居民长期旅客进出境自用物品监管办法》,常驻人员征税进口的机动车不属于海关监管车辆,海关不实施后续监管。
汽车整车进口口岸是指享有开展从国外进口汽车整体业务范围的进口口岸。(我公司全部可以合法通关)
目前,全国已获批的汽车整车进口口岸共19个,包括:
大连、北京、天津、青岛、张家港、上海、宁波、福州、黄埔、深圳、钦州、海口等12个东南沿海口岸;
满洲里、阿拉山口、霍尔果斯等3个沿边内陆口岸;
重庆、郑州、岳阳、成都等4个内陆口岸。
汽车服务合作品牌:
路虎,宝马,奥迪,丰田全系,奔驰全系,保时捷,玛莎拉蒂,法拉利,宾利,地狱猫,大众,挑战者,凯迪拉克,克莱斯勒,布加迪,帕加尼,兰博基尼,劳斯莱斯,现代,起亚,雪佛兰,别克,雪铁龙,标志,本田,雷克萨斯,斯巴鲁,三菱,日产等
汽车上牌需要的资料:
税单、货物进口证明书、一致性说明书、销售发票、机动车随车检验单(小批量增补检测报告)
平行车3C证书车型:(我公司持有市场流通平行车多品牌3c证书)
欧规车、美规车、加规车、中东车、俄版车、路虎、奔驰、宝马、保时捷、奥迪、玛莎拉蒂、劳斯莱斯、福特野马、宾利、道奇、兰博基尼、法拉利等市场通的常规车型。
平行车自动进口许可证:(市场价,拥有整车进口资质企业方可到北京商务部自行办理或委托我公司代办)
自动进口许可证全称《人民共和国自动进口许可证》,有普通机动车许可证和平行车许可证之分,也有销售型许可证和企业自用车许可证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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