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道路测量山东环宇测绘公司图道路测量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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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工程测量简述 1、熟悉图纸和施工现场 2、公路中心线复测 3、测设施工控制桩 4、水准路线复测 5、路基边坡桩放样 6、路面的放样 7、其它 山东环宇地理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承接过的道路测量有肥城东外环道路测量、S331等 水准点的布设 水准点应选在道路中线经过的地方两侧50~100m左右, 地基稳固,易于引测、不受路线施工影响的地方。 根据不同的 需要和用途,可设置性水准点和临时性水准点。 性水准点:埋设标石,也可设在性建筑物上或用 金属标志嵌在基岩上。在路线的起点和终点、大桥两岸、隧道 两端等位置应设置性水准点,路线较长应每隔25~30公里 测设一点。 临时水准点:一般是埋设大木桩,顶面钉入铁钉作为标志。 布设密度:山区每隔0.5~1公里设置一个,在平原区和微丘陵 区每隔1~2公里设置一个。在一般的中、小桥附近和工程集中 的地段均应设置临时性水准点。 校对及增设水准点 其一,使用设计单位设置的水准点之前应仔细校核,闭合差不得超限,如超出允许偏差应查明原因并及时报有关部门。设计单位交付的水准点一般是几个月前设置。这些点位处于野外很容易被人为撞动或因地面自然沉陷而发生变化,所以使用之定要认真复核;其二,水准点的增设原则:相隔距离一般为150~200米,以测高不加转站为原则。增设水准点应与设计单位交的水准点闭合,如一个工程项目分几个标段,还要与相邻标段的水准点闭合,闭合差不得超限。 水准点位置,应设于坚实、不下沉、不碰动的地物上或性建筑物的牢固处。亦可设置于外加保护的深埋木桩或混凝土桩上,并做出明显标志。水准点应每月复核一次,对怀疑被移动的水准点应在复测校核后方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