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机动车辆及安全附件3C认证强制性产品目录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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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辆及安全附件3C认证强制性目录描述
十一、机动车辆及安全附件(16 种)
1.在中国公路及城市道路上行驶的 M 类汽车、N 类汽车和 O 类挂车(须上普通牌照的车辆);
2.在中国公路及城市道路上行驶的摩托车产品;
3.以上两类产品的安全附件。
产品种类及代码 对产品种类的描述 产品适用范围 对产品适用范围的描述或列举 备注
1.汽车(1101) 1.由动力驱动,具有四个或四个以上车轮的非轨道承载车辆;
2.设计和制造上需要由汽车牵引,才能在道路上正常使用的无动力道路车辆。 M 类汽车 至少有四个车轮并且用于载客的机动车辆。
1.M1 类: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不超过九座的载客车辆;
2.M2 类: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超过九个,且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 5000kg 的载客车辆;
3.M3 类: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超过九个,且大设计总质量超过 5000kg 的载客车辆。 1. 车 辆 分 类 应 符 合
GB/T15089 标准规定。
2. 车 辆 定 义 应 符 合
GB/T3730.1 标准规定。
3.车辆定义应符合 GB/T17350 标准规定。
4.不包括:
(1)三类底盘:缺少车身或驾驶室、货箱(车厢)
的汽车;
(2)GB7258 中规定的低速汽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的总称);
(3)无轨电车;
(4)在轨道上行驶的车辆、农业与林业用拖拉机
和各种工程机械以及其他并非为道路上行驶和使用而设计和制造、主要用于封闭道路和场所作业施工的轮式车辆。
N 类汽车 至少有四个车轮并且用于载货的机动车辆。
1.N1 类: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 3500kg 的载货车辆;
2.N2 类:大设计总质量超过 3500kg,但不超过 12000kg 的载货车辆;
3.N3 类:大设计总质量超过 12000kg 的载货车辆。
O 类挂车 挂车(包括半挂车)。
1.O1 类: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 750kg 的挂车;
2.O2 类:大设计总质量超过 750kg,但不超过3500kg 的挂车;
3.O3 类:大设计总质量超过 3500kg,但不超过 10000kg 的挂车;
4.O4 类:大设计总质量超过 10000kg 的挂车。
2.摩托车(1102) 由动力装置驱动的,具有两个或三个车轮的道路车辆。 L1 类摩托车 无论采用何种驱动方式,其大设计车速不大于50km/h 的摩托车,且:
——如使用内燃机,其排量不大于 50mL;
——如使用电驱动,其电动机大输出功率总和不大于 4kW;
——装有一个驱动轮和一个从动轮的轻便摩托车。 1. 车 辆 分 类 应 符 合
GB/T15089 标准规定。
2.车辆定义应符合 GB7258
和 GB/T5359.1 标准规定。
3.不包括:
(1)整车整备质量超过400kg 的不带驾驶室的三
轮车辆;
(2)整车整备质量超过600kg 的带驾驶室的三轮
车辆;
(3)大设计车速、整车整备质量、外廓尺寸等指标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规定的,残疾人驾驶的机动轮椅车;
(4)电驱动的,大设计车速不大于 20km/h,具有人力骑行功能,且整车整备质量、外廓尺寸、电动机额定功率等指标符合相
关国家标准规定的两轮车辆;
(5)电驱动的,大设计车速不大于20km/h 的三轮车辆。
L2 类摩托车 无论采用何种驱动方式,其大设计车速不大于50km/h 的摩托车,且:
——如使用内燃机,其排量不大于 50mL;
——如使用电驱动,其电动机大输出功率总和不大于 4kW;
——装有与前轮对称分布的两个后轮的轻便摩托车。
L3 类摩托车 无论采用何种驱动方式,其大设计车速大于50km/h,或如使用内燃机,其排量大于 50mL,或如使用电驱动,其电动机大输出功率总和大于 4kW 的,装有一个从动轮和一个驱动轮的普通摩托车。
L4 类摩托车 无论采用何种驱动方式,其大设计车速大于50km/h,或如使用内燃机,其排量大于 50mL,或如使用电驱动,其电动机大输出功率总和大于 4kW 的,右侧装有边车的摩托车。
L5 类摩托车 无论采用何种驱动方式,其大设计车速大于50km/h,或如使用内燃机,其排量大于 50mL,或如使用电驱动,其电动机大输出功率总和大于4kW 的,装有与前轮对称分布的两个后轮的普通摩托车,且如设计和制造上允许装载货物或载运乘员,其大设计车速小于 70km/h。
3.消防车(1804) 在火灾等事故现场,用于喷射灭火剂、抢险救援的特种车辆。 消防车 罐类消防车:泡沫消防车、水罐消防车。 1.适用标准:
GB7956
2.不包括普通救护车、普通洒水车。
举高类消防车:登高平台消防车、云梯消防车、举高喷射消防车。
特种类消防车:抢险救援消防车、照明消防车、器材消防车、排烟消防车。
4. 摩 托 车 发 动 机(1103) —— 摩托车发动机 驱动摩托车行驶的发动机。 不包括:
1.助力自行车用的发动机;
2.通用汽油机。
5. 汽 车 安 全 带
(1104) 汽车安全带 汽车安全带 安装在 M、N 类车辆的座椅上,作为成年乘员立装备单使用的安全带产品,如腰带、三点式安全带、全背带式安全带等。 1.适用标准:
GB14166
GB8410
2.不包括:
(1)用于特定车辆类型的约束系统;
(2)儿童乘员使用的安全带和约束系统;
(3)构成安全带总成或约束系统的零部件(如:安全带织带、卷收器、带扣、预紧装置、调节装置等)。
6. 机 动 车 喇 叭
(1106) 汽车和摩托车用声响警告装置
(AWD) 机动车用喇叭 以电或压缩空气驱动的 M、N、L3、L4、L5 类机动车用喇叭总成产品。 1.适用标准:
GB15742
2.不包括:
(1)构成喇叭总成的零件;
(2)轻便摩托车(L1 和L2 类)用的喇叭;
(3)、消防和救护等车辆使用的特殊用途的喇叭;
(4)蜂鸣器(倒车、防盗等用途);
(5)防盗报警系统中的喇叭;
(6)车内音响用的喇叭。
7.机动车回复反射
器(1107) 机动车回复反射器 机动车回复反射器 汽车或摩托车上单使用成形的的回复反射器产品。 1.适用标准:
GB11564
2.不包括:
可制成回复反射器的光学单元材料。
8.机动车制动软管
(1108) 机动车制动软管 机动车制动软管 M 类、N 类、O 类和 L 类机动车辆的制动系统使用的:
1.液压、气压和真空制动软管总成;
2.气压和真空制动软管(限于安装于车辆上的制动软管不带性软管接头的情况)。 1.适用标准:
GB16897
2.不包括:
可构成软管总成的零件,
如:成形软管(软管总成带性管接头时)、管接
头、护套等。
9.机动车外部照明
及 光 信 号 装 置
(1109、1116) M 类、N 类、O 类和 L 类机动车辆使用的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设计用于照明道路或向其他使用道路者发出光信号的装置(简称灯具)。 汽车用外部照明及 光 信 号 装 置
(汽车灯具)
(1109) 1.单或组合的汽车前照灯、前雾灯、后雾灯、前位灯、后位灯、示廓灯、制动灯、倒车灯、转向信号灯、昼间行驶灯、角灯、驻车灯、侧标志灯、后牌照板照明装置、自适应照明系统(AFS)、回复反射器和尾部标志板等;
2.仅仅不带灯泡和/或插座的灯具装置。 1.各种类型灯具的定义见
GB4785 和 GB18100。
2.不包括:
(1)构成灯具总成的零件(如反射镜、配光镜、灯泡、壳体,可制成回复反射器或尾部标志板的光学单元材料等);
(2)外部装饰性灯具(如绿色、蓝色等装饰灯)和汽车内部照明灯具(如阅读灯、踏步灯等)。
摩托车用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摩托车灯具)(1116) 1.单或组合的摩托车前照灯、前位灯、后位灯、制动灯、转向信号灯、后牌照板灯、前雾灯、后雾灯、倒车灯和回复反射器等;
2.仅仅不带灯泡和/或插座的灯具装置。
10.机动车辆间接视
野装置(1110、1115) 安装在 M 类、N 类和 L 类机动车辆上的间接视野装置。间接视野装置:驾驶员用来观察直接视野无法观察到的车辆邻近交通区域的装置。包括传统的光学视镜、摄像机-监视器或其他能够向驾驶员提供间接视野信息的装置。 汽车视镜(1110) 通过反射面在规定的视野内看清车辆后方和侧方图像各类内视镜、外视镜和监视镜等光学视镜总成。 1.适用标准:
GB15084
GB17352
2.不包括:
(1)构成视镜总成的零件(如镜片、支架、壳体等);
(2)起类似间接视野作用的雷达等装置;
(3)潜望镜等复杂光学系统。
摩 托 车 后 视 镜
(1115) 用于提供清晰后方视野的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的后视镜总成。
摄像机-监视器
装置(1110) 通过摄像机与监视器组成的系统,看清车辆邻近区域图像的装置。包括摄像机、监视器、记录装置等,具体定义见 GB15084。
11. 汽 车 内 饰 件
(1111) 汽车内饰件 汽车内饰件 安装于 M、N、O 类汽车内下述位置,由有机材料或有机复合材料制成的,并符合标准试样尺寸(长 356mm,宽 100mm)的内饰件:
1.乘客舱、驾驶舱和行李舱内的内饰件;
2.发动机舱内使用的隔热内饰件;
3.公共汽车和发动机后置的公路客车、旅游客车,其发动机舱使用的隔音材料。 1.适用标准:
GB8410
2.不包括:
(1)尺寸不符合标准试样(长 356mm、宽 100mm)的汽车内饰件;
(2)已随汽车座椅及头枕、汽车安全带等产品一
起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
12.汽车门锁及门保
持件(1112) 汽车门锁及门保持件 汽车门锁 1.M1类和N1类车辆上用于乘员进出的汽车侧门(包括滑动门)或后门的门锁总成;
2.上述门锁的锁体。 1.适用标准:
GB15086
2.不包括:
(1)可构成门锁总成的零件,如锁扣、挡块、内外操纵和锁止装置、钥匙、锁眼等;
(2)折叠门、上卷门和易于拆卸的简易门等的门
锁;
(3)门锁电控系统(如中控锁)。
汽车铰链 M1类和N1类车辆上用于乘员进出的汽车侧门或后门的门铰链。 1.适用标准:
GB15086
2.不包括:
(1)折叠门、上卷门和易于拆卸的简易门等的门保持件;
(2)滑动门的导轨和/或其他支撑部件。
13. 汽 车 燃 油 箱
(1113) 汽车燃油箱 汽车燃油箱 1.以汽油、柴油为燃料的 M 类和 N 类汽车的金属燃油箱和塑料燃油箱产品;
2.仅仅不带箱盖的燃油箱产品。 1.适用标准:
GB18296
2.不包括:
(1)构成燃油箱总成的零件(如箱盖、安全阀、管路等);
(2)LPG 和 CNG 等双燃料油箱的供气部分。
14.汽车座椅及座椅
头枕(1114) 汽车座椅及座椅头枕 1.汽车座椅;
2.座椅头枕。 1.M、N 类汽车的座椅;
2.上述座椅使用的头枕(如其单出厂、销售或进口)。 1.适用标准:
GB15083
GB11550
GB13057
GB24406
GB8410
2.不包括:
(1)侧向座椅、后向座椅及其头枕;
(2)M2、M3 类汽车中 A级、I 级汽车使用的座椅及其头枕(如:城市公交车使用的座椅及头枕);
(3)儿童乘员使用的座椅系统;
(4)客车和卡车的卧铺;
(5)构成座椅总成的零件,如座椅骨架、座椅护
面等;
(6)构成头枕总成(如其单出厂、销售或进口)
的零件,如头枕骨架、头枕护面等。
15.汽车行驶记录仪
(1117) 对车辆行驶速度、时间、里程、位置以及有关车辆行驶的其他状态信息进行记录、存储并可通过数据通信实现数据输出的数字式电子记录装置。 1.汽车行驶记录仪;
2.具有行驶记录功能且行驶记录功能符合
GB/T19056 要求的卫星定 位装置。 校车、公路客车和旅游客车、未设置乘客站立区的公共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车、半挂牵引车和总质量大于等于 12000kg 的货车上安装的汽车行驶记录仪、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 适用标准:
GB/T19056
GB7258
16.车身反光标识
(1118) 为增强车辆的可识别性而粘贴在车身表面的反光材料的组合。 车身反光标识 1.货车、货车底盘改装的专项作业车和挂车(组成拖拉机运输机组的挂车除外)后部和侧面设置的车身反光标识;
2.半挂牵引车在驾驶室后部上方设置的车身反光标识。 适用标准:
GB23254
GB7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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