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外来工都在担心来北京打工社保转移问题
下面由人士回应:没问题,但不一定要着急办手续
时下,春节后从外地来穗的求职者多已找到工作。连日来,本报接到不少读者的咨询:原来在外地已参加社保,现在到北京工作重新参加社保,今后能不能转接起来?对此,北京市人社局养老保险处负责人回应:没有问题!养老保险关系不但能转回去,符合条件者还可以转到北京来。
来自重庆的廖先生近成功入职番禺一家出租车公司。单位按规定签劳动合同、参加社保,廖先生反而有些不踏实了:自己原来在重庆已经按照“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了养老保险。如果在这边参保,那边就要断掉,能不能接上,他心里没底。问过单位的劳资人员,对方说目前社保转移不了,因为跨省社保还没有联网。廖先生很担心:如果这边的参保记录将来转不回去,岂不是“两头不靠岸”?
对此,北京市人社局养老保险处处长李程明确表示:该单位劳资人员的说法不准确。广东省内可以无障碍转移,而按照国家2010年1月1日实施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养老保险跨省转移已经没有问题,具体如何转要看情况。廖先生现在起在北京参保,将来可以转回户籍所在地继续工作参保。如果廖先生比较年轻,预计在广东这边工作参保超过10年,还可以选择将原来在重庆的养老保险关系转到北京来。
李程建议,按规定参保的养老保险记录肯定是有效的,如果劳动者现在还不能确定将来到哪里发展,其实完全可以先不办转移手续。待到差不多退休时,再办手续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起来,待遇不受影响,又可以省去反复办转移手续的麻烦。
转移手续,轻松搞掂,到哪里办养老保险转移手续?
办理由北京市转出广东省外的,到单位所属的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在新就业地参保后,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需要同时转移到新的参保地,参保人可凭本市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向新参保地提出转移接续原养老保险关系的申请。
办理由省外转入北京市的,参保人员由广东省外流动到北京市就业并参加北京基本养老保险后,携带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个人身份证等资料,到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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