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常州会计考试政策溧阳会计培训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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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个¥1.00
电话:
qq;2881322512
联系人:王老师
【报名对象】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具备会计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培训科目】:会计基础、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初级会计电算化
【报考要求】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凡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人员,同时学习《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三门课程,凡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学历或学位(含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的人员,自毕业起两年之内(含两年),可免试两门,只要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考试方式】三门全部机考(无纸化考试)。
【考试题型】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和《会计基础》考试标准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考试题型为客观题,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和不定项选择题。
【考试时间】一般4此考试,基础和法规,具体时间以常州财政信息网公布为准。
【考试成绩】报考人员可于次年(一般1月份)登陆常州财政信息网查询考试成绩。参加三门科目考试的人员,其三门科目的成绩在一个考试年度内全部合格,才能取得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资格;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其报考科目成绩合格,才能取得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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