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维标志商标申请后如何保护
-
≥ 1个¥1.00
虽然现在国家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越来越大,但是由于相关法律的待完善及市场恶意抢注商标的现象随处可见;从而对注册后的商标保护及维护显得非常重要;下文主要是从三维标志申请后通过一些方式来保护商标的排他性。专利申请、版权代理、商标代理、IP方案咨询建议、法律诉讼 联系: 深圳中一专利商标事务所 陈先生
联系方式:I363-I5I-I65I :2388-II5498
依照《商标法》第八条的规定,能够区分商品、服务来源的三维标志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同时,《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六条规定,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属于商标法规定的商标侵权行为。
在实践中,对产品特的外形、包装申请三维商标进行保护的好处在于:
,作为一种通过注册而取得的权利,商标权是一种排他的对世权。商标权在经济活动中其本身就具有价值性,可以进行许可或买卖。
第二,作为注册商标权利人,在维权过程中有更多的救济途径,包括向涉嫌侵权企业所在地工商主管机关进行投诉,通过海关备案进行边境保护等。
第三,新《商标法》将商标侵权的法定赔偿数额提高到三百万人民币。在无法证明非法获利或实际损失的情况下,较之下面要讲到的反不正当竞争和著作权保护,权利人更有可能获得较高数额的法定赔偿。《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规定,“擅自使用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商品”的行为应当被认定为不正当竞争行为。主张《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的优势在于:
,与其他类型的不正当竞争案件类似,对于产品形状、外观的判定要结合被告的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虚假宣传、恶意使用权利人其他标识等)进行整体考查。这意味着,在商标侵权判定有困难的一些案件中,例如对于外观的显著性存疑的案件,在有证据证明被告从事了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情况,较之于单纯的进行商标诉讼,权利人对于涉诉商品外观的诉求在不正当竞争案件中也更容易得到法院的支持。
第二,权利人也可以通过工商投诉的方式维护自身的商品的特有形状。
第三,由于商标注册时间较长且具有授权与否的不确定性,在未进行三维商标注册申请的情况下,《反不正当竞争法》下的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给权利人提供了一个快速维权的法律基础。